福建將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納入保障

2020年01月13日10:07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福建將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納入保障

  本報福州1月12日電 (記者邵玉姿)近日,福建省民政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等12部門出台意見,明確將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納入散居孤兒范圍實施保障。

  根據《實施意見》,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父母雙方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或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失聯、失蹤的﹔父母一方重殘、重病,另一方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或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失聯,另一方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或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可認定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在基本生活保障上,按散居孤兒保障標准執行,即按照每人每月900元標准發放生活補貼。符合集中供養且有意願的,送福利機構集中供養。同時,在醫療保障上,明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全免﹔在教育保障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優先納入國家資助政策體系和教育幫扶體系,落實助學金、減免學費政策。

(責編:王艷、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