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社廳明確對醫護及相關人員進行保障 因履職感染依法給予工傷保險待遇

2020年01月27日08:23  來源:黑龍江日報
 

25日,記者從黑龍江省人社廳獲悉,該廳立足部門職能,制定三條措施扎實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切實加強技工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工作指導。制定下發了《關於切實做好全省技工院校和各類職業培訓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各級人社部門、技工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及時研究部署落實防控措施,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周密方案,組織力量開展防控,依法依規有序管控,把責任落實到單位和具體人。要求做好放假期間值班值守,狠抓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點環節,切實落實傳染病防控各項要求。疫情流行期間,嚴禁舉辦大型聚集性活動,並根據疫情發展情況,按照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合理安排開學(開班)時間。各級人社部門要及時指導行政區域內技工院校和各類職業培訓機構做好防控相關工作。

明確對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進行保障。會同省財政廳、省衛健委制定下發了《關於轉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明確了政策措施,對在防治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認定為工傷,依法給予工傷保險待遇。其中,參加工傷保險的,按照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法定標准支付,財政補助單位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同級財政予以補助。(林樂君 記者 姜斌)

(責編:王艷、李忠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