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將“智慧消防”納入“智慧城市”同步建設

2020年06月03日17:21  來源:人民網-黑龍江頻道
 

人民網哈爾濱6月3日電(焦洋)6月1日,《黑龍江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在黑龍江省政府第53次常務會議上研究並審議通過。《辦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要求,結合黑龍江省實際制定,對於進一步健全黑龍江省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辦法》共6章65條,進一步細化了各級政府的消防工作職責,厘清了行業部門的消防管理責任,明確了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內容全面、覆蓋面廣,責任界定清晰、措施具體詳實,具有很強的實踐意義。

完善各級政府消防工作責任。細化政府消防工作職責,提出定期召開常務會、辦公會研判消防安全形勢,研究消防工作的具體規定。補充區域性火災隱患挂牌督辦、“智慧消防”納入“智慧城市”同步建設、公益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設等內容。明確縣級以上各級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要求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同時結合省情,增加了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的消防工作職責。

細化行業部門消防安全職責。一是細化部門的一般職責。明確根據行業特點,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消防宣傳培訓和應急演練。二是明確行業管理的具體對象。如教育部門對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文化旅游部門對文物古建筑、A級旅游景區,通信管理部門對通信設施建設的管理職責。三是補充完善相關部門職責。明確農業農村、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糧食等部門的消防安全職責。

細化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一是明確一般單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制度建設、隱患自查自改、滅火疏散演練、宣傳教育培訓等主體責任。二是明確物業服務企業制定消防安全制度、開展防火巡查檢查、保障消防車道暢通等消防管理職責。三是厘清了多使用權建筑中各方主體的職責,明確了產權人,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經營管理者的消防安全職責。

建立完善消防工作考評機制。明確各級政府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每年組織開展政府消防工作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綜合考評的重要依據。明確各部門將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信用記錄納入信用體系。明確對不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職責的實施責任追究。

(責編:王思迪、李忠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