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哈爾濱6月3日電(焦洋)哈爾濱新區江北一體發展區為更好地提振消費信心,繁榮市場經濟,近期將開辟52處臨時攤點攤區,進一步規范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臨時佔道經營行為,助力復產復工復市。
據悉,此次開辟的52處臨時攤區設立了5295個攤點,根據位置情況延長開放時間,最早的攤區凌晨4時即可開市,部分攤區調整到21時,滿足更多市民和各類經營者生活需要。在設置前預先進行科學評估,並按照“三禁止、四准許、五規范”原則進行設置,充分體現了設置的便民性、科學性和可行性。
三禁止,一是禁止在行政機關、醫院、學校、窗口服務單位、旅游景點、公園門口等重要區域周邊經營。二是禁止在新區的城市廣場、商業步行街、公交車站、交通十字路口、綠地等重要交通場站等周邊區域經營。三是禁止在新區主干街路周邊區域經營。在禁止區域,加強巡查管控,不得在街路兩側道路紅線內進行硬鋪裝作為佔道經營,對佔道經營行為實施“零容忍”,做到發現一起,堅決取締一起。
四准許,一是准許設置臨時佔道攤區。准許在居民居住集中區附近開辟臨時佔道攤區,引導自產自銷農民規范經營,紅線外確定的區域應進行圍擋營造市井場景。二是准許臨街店鋪臨時越門經營。准許臨街商家門前1米內臨時設置、擺放促銷宣傳品,招攬顧客,設置貨物臨時堆放點。三是准許大型商場開展佔道促銷。准許大型商業賣場在自有商場紅線范圍內開展佔道促銷活動。四是准許流動商販販賣經營。准許流動商販在小街小巷、背街背巷等區域販賣經營。
五規范,一是規范臨時攤區和原有的早夜市實行防疫管理,指導經營者做好健康管理,力保復工防疫兩不誤。要有專人負責出入口管理和落實“防疫三寶”,並確保攤位距離在2米以上,控制人員流量,並協調市場監管等部門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二是規范流動商販在特定區域按時限販賣經營,隻限經營生蔬、花卉、食品和日用品等。商販如需將攤位擺出,轄區執法大隊要審核其經營項目,審核后,商販才能在規定時限和區域內擺攤,確保攤位距離在2米以上,商販要做好健康管理,規范經營。三是規范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和經營者保障安全,不得佔用盲道、消防通道﹔不得妨礙行人(車輛)通行﹔不得侵害他人利益。四是規范經營時不得產生油煙、噪音,不得露天燒烤。五是規范經營者必須戴口罩,垃圾自產自清,保持環境衛生﹔確保顧客較多時有1米的等位距離,兼顧做到測溫、登記顧客信息﹔嚴禁人員聚集。由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和街道辦事處共同確定臨時佔道街路點位,明確可以從事佔道經營的街道、路段、時段以及對每條街道商販最大容量。
哈爾濱新區對臨時設置的攤點攤區進行管理規范,實行一街一策、一點一策、“一桌一垃圾桶”,垃圾日產日清,確保相鄰攤位距離在1米以上,控制人員流量,共同開展服務指導,及時協調解決經營者出現的困難。實現規范佔道經營行為,讓居民得實惠、讓經營者有收入,持續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穩定大局,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