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建立自然災害困難群眾救助工作適時統計報告制度

2020年06月12日13:38  來源:人民網-黑龍江頻道
 

人民網哈爾濱6月12日電(韓婷澎)來自黑龍江省民政廳的消息,近日,黑龍江省部分地區出現雷雨、大風、冰雹等強對流天氣,對城鄉群眾基本生活造成一定影響。為全面掌握各地突發自然災害和有效落實困難群眾救災、救助工作情況,省民政廳印發《關於建立自然災害困難群眾救助工作適時統計報告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全省建立省、市(地)、縣(市、區)三級自然災害困難群眾救助工作適時統計報告制度。

《通知》要求:

一是做好工作預案。各級民政部門要及時主動向地方政府領導匯報情況,做好各項救助工作預案。要成立突發事件救助工作組,一把手負總責,明確工作分工,深入災區核查指導受災群眾生活保障工作,對受災家庭基本生活困難情況分類落實生活救助,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

二是建立報告制度。各級民政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密切配合當地應急管理部門做好災情調查,務於自然災害發生當日將災害發生時間、等級、涉及范圍、嚴重程度、救助工作具體措施等情況及時上報,困難群眾受災核查及救助情況務於災害發生三日內匯總上報省民政廳。

三是及時開展救助。各級民政部門要加強與氣象、財政、應急等有關部門聯系,建立聯席會商機制,及時了解掌握當地極端天氣情況,持續關注受災地區人民群眾生活狀況。災情發生后,要第一時間開展救助,對符合低保條件的,要及時納入保障范圍,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對受災村民經應急部門實施救災救濟后,一段時間內基本生活存在臨時性困難的,要落實臨時救助政策,幫助受災家庭渡過生活難關﹔對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救助家庭,要根據家庭困難狀況,進一步提高保障標准,確保困難家庭不因災害降低生活水平。

四是嚴肅問責機制。要嚴密核查、統計、匯報、上報等各工作環節,層層落實責任,有環節出現問題,造成調查核實不准確,貽誤上報時限,領導負總責,並對具體工作人員作出嚴肅處理。

(責編:王思迪、王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