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設置市場攤區紅黑榜 建立經營業戶誠信管理機制

2020年07月03日14:52  來源:人民網-黑龍江頻道
 

人民網哈爾濱7月3日電(韓婷澎)為進一步做好市場攤區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保障群眾身體健康,確保市場供應和疫情防控統籌推進,日前,哈爾濱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辦公室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市場攤區疫情防控管理的緊急通知。

建立“四級”責任機制

區級領導包保責任。各區要按區域對轄區內原有市場攤區及新開辟的臨時攤點(以下簡稱市場攤區)進行劃分,並建立黨政領導班子包保責任制。包保區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為區域內市場攤區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市場攤區的疫情防控和日常管理負總責。

專班督導責任。各區要從市場監管、城管等相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抽調人員成立聯合專班,負責對區域內市場攤區疫情防控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建立台賬、跟蹤督辦,確保逐一銷號、防止反彈。

市場攤區管理責任。對每處市場攤區,各區均要指定一名副處級領導干部擔任具體責任人,負責疫情防控、環境衛生、經營秩序、安全管理等工作。在市場攤區內部實行“五戶一聯”機制,即每五戶經營業戶選派1名管理代表,負責隨時提醒督促聯戶業主及時對攤位周邊進行清掃保潔,對聚集人員進行疏散引導。

經營業戶主體責任。市場攤區經營業戶對其攤位周邊的環境衛生負主體責任,要認真遵守市場要求,自備垃圾箱、垃圾袋、掃帚、抹布等清潔設施,做到攤位前“三包”,“一包”攤位整潔,無亂搭建、亂張貼、亂吊挂、亂堆放等行為﹔“二包”攤位環境衛生整潔,無裸露垃圾、糞便、污水,無污跡,無渣土,無蚊蠅孳生地﹔“三包”攤位責任區內的設施、設備和綠地整潔等。

建立紅黑榜和通報監督機制

建立紅黑榜公示制度。自7月1日起,在報紙、公眾媒體上公開公示全市各市場攤區的第一責任人及管理責任人的姓名、職務等,接受社會監督。設置市場攤區紅黑榜,並定期對市場攤區存在的管理人員不在崗、防疫管控不到位、環境衛生臟亂、經營秩序不規范等問題進行曝光。對連續3次進入黑榜和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市場攤區,對其區級包保領導、專班負責人、市場責任人進行約談。

建立檢查問題通報制度。對市級檢查組(包括市指揮部協調督導組、市場攤區聯合管理組等)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定期進行全市通報。對存在問題較多且經多次督辦整改仍連續反彈的市場攤區,市城管委將形成專題報告,標明其第一責任人及具體責任人,報至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和主管領導。

建立市場攤區常態化防疫管控機制

完善日常管理制度。每處市場攤區的具體責任人要將工作任務細化分解到專項責任人,明確工作標准,並按日填寫詳細的工作記錄。

健全網格化管理制度。各區可將市場攤區分為若干段,指派一名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作為網格責任人,並在市場明顯位置公示其姓名、聯系方式。對網格內出現問題的,要督促專項責任人及時處理。

制定輪流值守制度。根據市場經營時間,按照早5時-8時、16時-22時兩個經營時段,分別安排市場攤區管理人員輪流值守,確保經營時段均有網格責任人和專項責任人進行現場管理。

建立經營業戶誠信管理機制

建立固定業戶數據管理制度。利用大數據對經營業戶進行登記存檔,在系統中錄入經營業戶相關詳細信息。對經營業戶1次未按規定經營的予以警告,2次未按規定經營的責令停業整頓1天,3次未按規定經營的禁止進入該市場攤區。

各區應定期核對經營業戶檔案信息,發現因3次違規經營且不服從管理的經營業戶,要將其相關信息發布至大數據平台,全市各市場攤區均要禁止其入市經營。對考核成績突出、社會反映好、管理效果明顯的市場攤區管理企業,各區可在市場攤區招投標時給予一定的政策和加分。

建立流動業戶誠信管理制度。建立流動業戶管理檔案,實時錄入流動業戶管理信息。對流動業戶未按規定經營的,1次給予勸誡處理,2次將予以警告處理,3次禁止其進入臨時攤點開展經營活動。

(責編:王旭、王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