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加強對農貿(集貿)市場新冠病毒環境監測

2020年08月01日08:48  來源:黑龍江日報
 

7月31日,黑龍江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轉發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編制《關於農貿(集貿)市場新型冠狀病毒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市(地)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參照執行。

農貿(集貿)市場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點場所,加強對農貿(集貿)市場新冠病毒環境監測,對於深入開展病毒溯源和疫情防控意義重大。《通知》對農貿(集貿)監測對象、監測內容、樣本採樣、檢測和實驗室生物安全等全流程提出了技術要求。

《通知》指出,監測重點為具備區域輻射能力的大型農貿(集貿)市場,特別是包括冷凍、冷藏功能的肉類和海鮮水產交易攤位,或者存在潮濕、密閉空間的市場。監測內容包括市場內重點攤位的設施、用具表面,從業人員咽拭子、衣物表面、手部、存放食品的冰箱、冷藏櫃內部表面,市場內銷售的肉、禽類和海鮮水產類食品,排水系統中污水,公共空間中人員接觸較多的部位,經常性跨區域移動的工具或物品,工作人員聚集、通風不良的環境的病毒檢測。

《通知》對樣本要求和採樣方法做出規定。其中要求,對重點大型集貿市場(特別是銷售生鮮類產品的市場)按照1次/周,對其余需要監測的集貿市場按照1次/月的頻次進行病毒監測。

關於檢測方面,《通知》指出,標本採集后應當在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生物安全櫃內分裝,但個人防護裝備參照生物安全三級實驗室的防護要求。用於病毒分離和核酸檢測的標本應當盡快進行檢測。核酸提取后,應當將核酸產物進行分裝,用於后續核酸實時熒光定量(RT-PCR)及深度測序。(記者 孫佳薇)

(責編:張齊、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