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出台既有住宅樓加裝電梯工作實施細則

來源:大慶網

2020年09月09日13:37  
 

年紀大了,最怕上下樓,要是拎的東西多了,爬樓更是不便。近段時間,大慶市不少居民十分關心給老樓加裝電梯的消息,也經常通過不同渠道詢問此類事宜。為此,由市住建局牽頭,聯合市自然資源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局共同印發了《大慶市市區既有住宅樓加裝電梯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並自印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加裝電梯需符合哪些條件?費用怎麼算?

根據《細則》規定,大慶市市區范圍內的既有多層住宅樓,符合以下加裝條件的可申請加裝電梯:無房屋權屬糾紛、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圍和計劃,滿足規劃、結構、消防安全及應急救援等要求,電梯擬設位置應在原建設項目用地界址范圍內。

加裝電梯工程費用(包括電梯購置費、鑒定費、設計費、施工圖審查費、施工安裝費、電力增容及管網遷移費等)及使用維護費用等由建設主體自籌,按照樓層受益大小,通過協商按比例共同承擔。此外,也可申請使用房屋所有權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不應超過分攤費用,還可通過引入社會資金的方式實現電梯安裝和后期維護。

據了解,本單元同意加裝電梯的全體業主為既有住宅樓加裝電梯工程的建設主體,對加裝電梯的質量安全負首要責任。建設主體可委托1-3名業主代表作為代理人,也可委托電梯企業、物業服務企業、原建設單位、原產權單位、第三方代建單位等作為代理人,代為履行建設主體的責任和義務(應簽訂委托代理協議)。

需要注意的是,電梯的設計、施工圖審查、鑒定單位,以及電梯的生產經營、施工安裝單位應具有相應的資質資格,建設主體應與設計、施工圖審查、鑒定單位和電梯銷售、施工安裝單位簽訂委托合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電梯維護保養單位。

如何進行申請?同一單元需多少業主同意?

記者從市住建局獲悉,既有住宅樓加裝電梯以單元為單位,需充分聽取擬加裝電梯范圍內全體業主的意見,本單元四分之三以上業主同意且其他業主不反對方可申請,並簽訂《既有住宅樓加裝電梯項目協議書》,協議書包含加裝電梯工程費用的預算、籌集和分攤比例﹔對利益受損業主進行補償費用的預算、籌集和分攤比例﹔確定電梯使用單位﹔確定電梯維護保養方式及運行、保養、維修等費用籌集和分攤比例﹔建設主體委托代理人的,應在協議中明確委托代理人,同時簽訂委托代理協議﹔對加裝電梯工程因意外終止的風險共擔條款等內容。

在住宅樓加裝電梯方案設計方面,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安全性鑒定,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建筑設計單位進行方案設計,形成《加裝電梯專項鑒定報告》和《加裝電梯專項設計方案》。

各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經開區管委會(以下簡稱各區)自行確定一個部門作為牽頭部門負責加裝電梯工作,並在行政服務大廳設加裝電梯業務窗口。建設主體可到窗口申請加裝電梯聯合審查,並提交相應材料。牽頭部門召集有關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2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如受理,5個工作日內對現場進行踏查,形成聯合審查意見。當場無法確認意見的,有關部門將在現場踏查后3個工作日內向牽頭部門反饋書面意見,由牽頭部門出具聯合審查意見。審查通過后,街道(社區)再將項目公示5個工作日,取得《公示期情況說明》的建設主體,可委托出具設計方案的設計單位進行施工圖設計。

電梯投用前或后30日內需辦理使用登記

“既有住宅樓加裝電梯設計方案實行聯合審批,竣工驗收時,轄區住建、自然資源、市場監管和城市管理等部門到場按各自職責驗收或監督驗收,並分別出具意見。電梯投入使用前或后30日內需向轄區市場監管部門辦理使用登記。”據市住建局工作人員介紹,加裝電梯后,新增面積為出資加裝電梯的全體業主共有,容積率增加部分不再征收地價款,免於補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其他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不需辦理不動產登記。(記者 李慧呈)

(責編:王思迪、李忠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