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出台15條措施支持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

來源:哈爾濱日報

2020年09月21日09:12  
 

為貫徹落實《關於支持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進一步推動哈爾濱市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持續健康發展,近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台《支持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實施細則》。細則從放寬市場准入、優化企業退出機制、降低企業設立成本、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強化知識產權管理等五方面推出了15項具體措施。

修訂《哈爾濱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實施細則》。將法律法規規定禁止開展經營的行業或禁止的經營范圍等列入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負面清單,實施動態調整並進行公示,涉及清單所列內容的申請人不得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注冊。清單之外放寬住所登記條件,為更多市場主體創業發展創造更好環境。

加大住所與經營場所登記制度改革力度。住宅登記為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的,實行申請人自主承諾制。申請人簽署《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書》,直接向登記機關提交,無須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獲取証明。

推進簡易注銷改革。適時推進深化哈爾濱市簡易注銷登記改革,除原適用簡易注銷程序的市場主體外,將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改革范圍。壓縮簡易注銷登記公告時間,由45天(自然日)壓縮為20天(自然日)﹔建立容錯機制,申請簡易注銷登記的企業經登記機關審查存在不適用簡易注銷程序的,待相關情形消失后,允許企業再次依程序申請簡易注銷登記。

優化普通注銷登記程序。優化企業向公司登記機關進行清算組備案的程序,將企業通過報紙公告的程序調整為由企業自行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免費公示清算組信息和相關公告,並僅需提交注銷登記申請書、依法作出的決議或決定、清稅文書、清算報告,企業無須提交清算組《備案通知書》、公告報樣等材料。

推行企業注銷“一網通辦”服務模式。企業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外發布債權人公告或在市場監管部門辦理清算組成員備案后,市場監管部門將企業開始清算的信息通過“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推送至相關部門,各相關部門將各自辦理注銷業務的流程方式和結果通過該平台告知企業,實現“一網通辦”。

暢通企業注銷疑難問題解決渠道。對有限責任公司因股東不配合或失聯等原因無法形成決議、營業執照遺失、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后無法確定簽署人等特殊疑難問題,創新方式方法,提供個性化注銷解決方案。

加快推進“証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先行復制推廣哈爾濱新區“証照分離”改革工作試點經驗。擇時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全覆蓋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不得違規限制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進入相關行業或領域。

政府免費贈送新開辦企業印章。新設立的企業,在領取營業執照后,政府免費贈送企業公章、合同專用章、發票專用章。

調整優化藥店行政許可審批、備案流程。將《藥品經營許可証》《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証》《食品經營許可証》《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証》4個行政許可、備案証合並為《食品藥品經營許可証》,實現“多証合一”一次辦結。

開通新辦食品生產企業行政審批綠色通道。實行“專班負責、提前介入、引導在先、現場幫扶”,專家組提前上門指導企業審核設計圖紙、設置工藝流程,切實降低企業開辦成本。

實行“首次免罰”。對非主觀故意過錯、沒有產生社會危害后果、沒有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經責令改正或者責令停止可立即整改的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採取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行政指導等非強制性手段進行規范處置,首次不予處罰,不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黑龍江)”上公示﹔已經公示且企業整改到位的,不影響評優評先。

推行信用修復“零見面”。對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允許企業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提交申請,先行受理、核查,事后補交與郵件一致的申請材料﹔疫情期間涉及生產、經營疫情防控物資的企業,經企業申請並作出書面承諾后,可先移出、后履行審批手續﹔對因疫情影響暫時失聯的企業,可暫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促進市場主體發展。加大對無照經營業戶檢查力度,查清無照經營原因,對症施策,積極指導引導辦理營業執照,變違法為合法經營。進一步推廣“企業集群登記”模式,允許“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

制定《哈爾濱市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制修訂國際、國家、行業和地方標准獎勵實施辦法》。採取典型示范、對口服務、網上申請等多項舉措,引導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開展或參與產品和服務標准制修訂。

創新知識產權服務發展機制。加大支持力度,確定專人有針對性指導相關組織、企業開展地理標志商標和地理標志產品申報、注冊、管理、保護。落實獎勵政策,提升國際商標注冊量。幫助企業認定馳名商標實現跨類保護,增強綜合競爭力。(記者 李佳琪 )

(責編:王思迪、王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