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管理抓好重點完善體系 黑龍江省推進城市與建筑風貌管理

2020年11月24日10:17  來源:人民網-黑龍江頻道
 

人民網哈爾濱11月24日電(袁成亮)為進一步增強建筑設計文化品質,促進城市與建筑風格可持續發展,形成具有時代性、民族性、地域性的城市特色風貌,近日,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黑龍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於切實加強城市與建筑風貌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要統籌開展城市與建筑風貌管理。各市(地)應通過城市設計與建筑設計的深度融合,加強城市設計對建筑形象的指導約束作用,強化建筑設計的風貌管控與整體協調。充分發揮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統籌作用,確定重點管理的建設項目,劃定重點景觀風貌地段的范圍,制定重點建筑項目和重要景觀風貌地段分類、分級管理方案,統分結合,突出重點,實現城市與建筑風貌的全域化管控與精細化管理。

《通知》要求,要明確城市與建筑風貌管理重點。科學管控超大體量公共建筑。各市(地)要把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體育場館、展覽館、博物館、大劇院等超大體量公共建筑作為城市重大標志性建筑項目進行重點管理,嚴禁建筑抄襲、模仿、山寨行為。哈爾濱市和哈爾濱新區的超大體量公共建筑在項目審批、備案前,須經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筑設計方案審查,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其他市(地)級城市超大體量公共建筑設計方案,須報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進行審查備案﹔縣(市)超大體量公共建筑經市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把關后,報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進行建筑設計方案審查。

同時,要合理控制建筑高度。各市(地)應結合實際,對高層建筑進行分類、分區域管理,因地制宜建設高層建筑,宜根據經濟發展情況在某一區域相對集中布置,打造城市錯落有致的天際線。嚴格限制盲目規劃建設超高層“摩天樓”。黑龍江省不得新建高度500米以上建筑。要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要求,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各市(地)確需建設的,由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消防等專題論証進行建筑設計方案審查,並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未通過論証、審查的不得建設。各市(地)新建100米以上建筑應充分論証、集中布局,與城市設計相協調,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要嚴格執行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批制度。建筑物高度、體量應當與城市規模、空間尺度、街區環境及周邊自然環境等相適宜,合理控制建筑面寬和高度,避免採用大面寬的高層板式建筑,盡量做到顯山露水,視覺空間通透。中小城市要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筑,縣城住宅要以多層或小高層為主。

要突出抓好重點地段建筑風貌。各市(地)應根據地域特點,加強自然生態、濕地山水、歷史人文、交通走廊、門戶樞紐、景觀敏感等重點地段城市設計與建筑風貌管理。加強歷史文化遺存保護。完善保護利用政策,不拆除歷史建筑、不拆傳統民居、不破壞地形地貌、不砍老樹。按照應劃盡劃、應保盡保原則,及時查漏補缺,加快推進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筑確定工作。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修繕要全力保留遺存的歷史信息,不得對歷史建筑進行與保護無關的建設活動。對改造佔地面積大於1公頃或涉及5棟以上具有保護價值建筑的項目,市級住建行政主管部門要進行建筑設計方案評估論証,結果報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備案。加強工業遺存保護利用。黑龍江省是主要承接“一五”期間重工業建設的地區,工業遺存是黑龍江省的重要歷史見証,要對有價值的工業廠房進行功能性改造利用,對廠區樹木、地形地貌等景觀風貌進行保護。嚴格管控重點地段新建建筑。新建建筑應與歷史建筑及其歷史環境相協調,嚴格按照保護規劃要求控制建筑高度,不在歷史建筑集中成片地區建高層建筑。對影響重點地段風貌的建筑設計方案,市級住建行政主管部門要組織專家進行建筑設計方案評估論証,結果報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備案﹔國家級各類保護區及影響區域內、對景觀和風貌產生重大影響的建筑設計方案,須報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進行審查,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

《通知》要求,要完善城市與建筑風貌管理體系。各市(地)要加強城市設計與建筑設計管理,嚴把建筑設計方案審查關,加強正面引導和市場監管,建立城市與建筑風貌專家評審制度。

(責編:王思迪、王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