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2021年起設置非大型廣告牌匾不用審批

來源:哈爾濱日報

2020年12月27日08:09  
 

近日,黑龍江省住建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住建系統城管市政類行政許可事項審批服務的通知》,對城市管理和市政設施方面的43項行政許可事項進一步規范和優化,特別是將企業和商戶關注的設置非大型戶外牌匾和設置臨時性戶外廣告,由原來的行政審批制改為備案制。該通知將於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屆時,企業設置非大型牌匾、臨時設置店前彩虹門等將實行更加便利的備案制。

《通知》要求,企業和商戶如需設置臨時性戶外廣告、非大型戶外牌匾,向主管部門備案即可,不再需要履行報批程序。此次審批服務的優化,是黑龍江省住建部門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部署,改事前審批為事中事后監管的又一優化營商環境新舉措,將有效遏制戶外廣告和牌匾管理中存在的損害營商環境等方面問題,進一步優化企業開辦環境,把企業的“煩心事”變成政府的“暖心事”。

《通知》指出,不審批不代表可以“任性”,設置戶外廣告牌匾不能侵害其他利害關系人的利益,要按照國家《城市容貌標准》和市場監管部門對廣告內容的相關規定,確保安裝牢固、內容健康、外型美觀、整潔干淨,並與周圍環境相協調。同時,按照市場監管部門關於市場主體登記名稱和經營范圍的相關規定,戶外廣告、牌匾中不得出現“野味”“野生動物”等字樣。(記者 王 丹)

(責編:王思迪、王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