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將進一步規范高等學校學籍學歷信息管理 藝體類專業生不得調到普通類專業

2021年01月16日09:05  來源:哈爾濱新聞網-哈爾濱日報
 
原標題:藝體類專業生不得調到普通類專業

  日前,黑龍江省教育廳公布《黑龍江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范高等學校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通知(征求意見稿)》指出,各高校要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並通過“人像比對”等技術手段嚴格比對,嚴防冒名頂替,不得在新生入學報到環節更改新生錄取專業並進行學籍電子注冊,不得將藝術、體育類專業學生調整到普通類專業。

  復查新生入學資格

  我省高校要在新生入校后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等進行復查,對通過享受高考加分政策錄取新生的有關資格証明材料、通過享受農村和貧困地區專項計劃政策錄取新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復核,對藝術體育專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錄取新生開展入學專業復測,對前期採取遠程網絡考核的研究生等錄取新生組織有關考核復測,對中職對口升學、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新生開展前置學歷資格復核。

  要認真與生源地省級招辦核實存疑信息,對於入學專業復測不合格、入學前后兩次測試成績差異顯著的考生,組織專門調查。對於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高考加分資格、錄取資格或冒名頂替入學的新生、未按規定公示有關資格身份的新生、未經省級招辦辦理錄取手續的新生以及違規錄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學資格並不予學籍電子注冊。

  定期清理學信網學籍數據

  高校要為入學資格初步審查合格的新生及時辦理入學手續,並在“學信網”上進行學籍電子注冊,嚴禁高校在未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初步審查和未核實學生實際報到的情況下將錄取學生全部注冊學籍。在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工作中發現錄取信息有誤或缺失的,應在新生學籍注冊時限內, 向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提出修改申請。

  高校做好在校生新學年注冊、學籍變動、學籍記載、學籍注銷以及學生取得的其他証書的標注,學年注冊應在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后1個月內完成。學籍注銷(含退學、取消學籍、開除學籍、死亡等)應在高校完成學籍注銷后報省教育廳高校學生處備案。堅決杜絕學籍空挂現象,高校應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定期對學信網在校生學籍數據進行清理,對於超過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入伍除外)、待報到年限及最長學習年限(休學創業保留學籍未滿8年、保留學籍入伍除外)的學生信息要及時處理,確保在校生數據信息准確,真正做到“一個不能多,一個不能少,一個不能錯”。

  高校不得在新生入學報到環節更改新生錄取專業並進行學籍電子注冊,不得將藝術、體育類專業學生調整到普通類專業,不得將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錄取的學生調整到非外語類專業,以及國家有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不得轉專業的情形。

  六種情況不得轉學

  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或者不適應本校學習要求的,由學生本人提供相關証明材料,向所在高校提出轉學申請。研究生因學校培養條件改變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轉學的,高校應當出具証明,由省教育廳協調轉學到同層次高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

  ■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的﹔

  ■高考成績低於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

  ■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以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

  ■研究生擬轉入學校、專業的錄取控制標准高於其所在學校、專業的﹔

  ■無正當轉學理由的。(周雪莉)

(責編:李忠雙、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