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第23號公告

來源:哈爾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1年02月06日21:37  
 

哈爾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第23號公告

(2021年2月6日)

哈爾濱市現有新冠肺炎疫情高風險地區4個、中風險地區21個。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綜合組《關於有序做好春運期間群眾出行核酸檢測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1〕23號)要求,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春運期間,為引導市民群眾有序出行,嚴防疫情輸出擴散,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哈爾濱市高風險地區人員或近14天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不流動。

二、哈爾濱市中風險地區人員或近14天內有中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原則上不流動,如確需出行,須經區、縣(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批准,並持有72小時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

三、哈爾濱市低風險地區人員省際、市際出行,須持7日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

望廣大市民群眾自覺遵守國家統一防控要求,提前准備好個人核酸檢測報告和報批手續,主動配合機場、火車站、客運站、出城口查驗核酸檢測結果,確保旅途平安順暢。

(責編:李忠雙、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