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正式施行 企業申領排污許可証有多嚴

2021年03月15日08:18  來源:黑龍江日報
 

3月1日是《排污許可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在全國范圍內施行的第一天。在哈爾濱市,中國藍星哈爾濱石化有限公司廠區內,企業的8個法定大氣排放口和1個污水排放口,正在按照《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有序排污。

實施《條例》是加快推動黑龍江省綠色低碳發展,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需要。黑龍江省目前已有36968家企業完成排污許可發証和登記,具備了《條例》所規定的排污資質。

排污許可証成為企業排污唯一憑証

在哈爾濱市道外區一處加油站,道外生態環境局工作人員正在對企業進行檢查。由於發現企業沒有環評審批手續,工作人員對企業下發了排污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企業在今年6月前完成整改后獲取排污許可証。加油站負責人表示:“企業會積極配合道外生態環境局完成環評審批手續,完成整改。”

道外生態環境局四中隊隊長吳玉生介紹說:“《條例》規定,排污許可証是企業生產運行期間排污行為的唯一憑証。申領排污許可証的條件是非常嚴格的,如果出現不能達標排放、手續不全或者未按照規定安裝相關排污設施等情況,是不允許發放的。”

吳玉生表示,企業在整改期間,要實施環境管理,減少污染物的排放,在期限內完成整改。整改結束后,環境局將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下發排污許可証。如果企業沒有取得排污許可証繼續排放污染物,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條例》落實企業污染防治主體責任

“企業在2019年獲得排污許可証,按許可要求開展自行監測工作,定期檢測污染數據,並公開污染物排放信息。”中國藍星哈爾濱石化有限公司總經理孟憲忠表示,《條例》出台以后,企業積極組織專人進行排查,填補在排污許可管理方面的空白。

《條例》規定,企業要自行開展排污監測,如實記錄主要生產設施和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以及污染物排放濃度、排放量等,並向審批部門提交排污許可証執行報告,在全國排污許可証管理信息平台上公開污染物排放信息。

“《條例》的出台,倒逼企業落實污染防治的主體責任,從源頭開始治理,加強過程控制,減少污染物排放,有利於企業實現可持續的綠色發展。”省生態環境廳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處長周元勝說。

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王曉冬也表示,企業應該履行《條例》的規定義務,黑龍江省環境執法部門也將在未來3年內,對發放排污許可証的企業隨機開展執法檢查。

解讀《條例》幫助企業履行義務

“排污企業應建設規范化污染物排放口,並設置指示牌……”從《條例》施行開始,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局、省生態環境技術保障中心、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對龍江環保集團下屬35個污水處理廠的工作人員開展《條例》解讀宣傳活動。

全省生態環境系統各部門宣傳員分別解讀了《條例》、執行報告及管理台賬的填報注意事項、自行監測報告編制要求等方面的規定。

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說,全省生態環境系統將嚴格履行監管執法職責,依法嚴懲典型違法行為。同時,將發揮幫扶作用開展精准服務、一對一幫扶,建立管理部門與排污企業聯動機制,解決在生產運營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更好地幫助排污企業落實《條例》的各項舉措。(記者 吳玉璽)

(責編:王思迪、王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