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發布第11號省總河湖長令
2026年05月30日08:15 | 來源:黑龍江日報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
收藏近日,記者從省水利廳獲悉,黑龍江省發布第11號省總河湖長令《黑龍江省有序退出河道湖區影響行洪安全不穩定耕地工作方案》,落實2025年、2026年中央一號文件部署要求,穩妥有序退出河道湖區影響行洪安全等的不穩定耕地,有效維護河湖行蓄洪空間,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安定。
《工作方案》要求,要建立河道湖區影響行洪安全等的不穩定耕地台賬,嚴禁河道管理范圍內新增耕地。全省河道管理范圍影響行洪安全區域內不得新開墾耕地,不得新劃定永久基本農田。歷年來影響行洪安全區域已經退出的耕地不得復耕(種)、納入耕地保護目標。河道管理范圍內嚴禁以各種名義圍湖造地、非法圍墾河道,規范管理河道管理范圍內現有耕地利用。要提高河道行洪能力、優化種植結構、有序退出不穩定耕地,清理整治河道管理范圍內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記者 吳玉璽)
(責編:王思迪、於洋)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



































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
報道全球 傳播中國
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