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消費者協會發布暑期研學旅行消費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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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人民網哈爾濱7月31日電 (記者張齊)暑期臨近,研學旅行進入報名和出行高峰。近日,文化和旅游部曝光多起研學旅游違法違規典型案例,涉及無証經營、虛假宣傳、不簽合同、安排“假導游”、違規兜售商品等多類問題,反映出當前研學市場存在的亂象。為幫助家長和消費者理性選擇研學產品,黑龍江省消費者協會發布消費提示,從資質核驗、合同簽訂、宣傳辨別、安全保障及憑証留存等方面提出建議。
一、核資質,警惕無証經營
研學旅行涉及交通、住宿、餐飲、游覽等旅游服務的,承辦機構依法必須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証》。但目前大量教育咨詢公司、藝術培訓機構、活動策劃工作室等以“教育”之名行“旅游”之實,其經營范圍通常不含旅游業務,無法投保旅行社責任險。家長報名前,應主動核驗機構出示《營業執照》和《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証》,並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核驗其經營范圍是否包含“旅游業務”,以及許可証是否在有效期內。對於學校統一組織或委托開展的研學活動,同樣不能放鬆警惕,應確認承辦方為具備相應資質的正規旅行社。切勿僅憑機構名稱中含有“教育”“研學”等字樣或所謂的“與學校合作”等宣傳話術,就輕信其具備合法資質。如需報名出境研學,需額外核驗機構出境旅游業務經營許可。
二、簽合同,拒絕口頭承諾
合同是維護自身權益最重要的法律憑証。無論費用高低,均應堅持與研學機構簽訂書面合同,並仔細閱讀每一條款。合同中須明確約定行程安排、交通食宿標准、師資配備、安全保障措施、退費規則及違約責任等核心內容。對宣傳中提到的“名校參訪”“專家授課”等賣點,應要求寫入合同,並約定不能兌現時的處理方式。對涉嫌排除消費者權利的格式條款,消費者有權提出異議。建議優先選用文化和旅游部與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制定的《研學旅游合同示范文本》(GF-2026-2619)簽約,確保各項權益有據可依。切勿因熟人介紹或輕信口頭承諾而草率簽約。
三、辨宣傳,避免貨不對板
部分機構利用家長對“名校”“名師”的向往,以誘人宣傳吸引報名,實際執行卻嚴重縮水,甚至利用研學團“收割”家長焦慮。建議家長主動核實師資背景和行程細節,要求機構提供往期活動的真實反饋,優先選擇能夠實時推送行程動態的機構。孩子返程后,應及時了解實際行程情況,並與合同約定逐項比對。
四、盯安全,守住防護底線
安全是研學旅行的底線,尤其對於未成年人,任何疏忽都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報名前應了解機構的安全應急預案,重點關注合理師生配比、持証急救隨隊人員、足額保險保障。對涉及戶外拓展、登山涉水等高危項目的,應確認機構是否配備專業教練和防護設備。家長還應提前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告知緊急求助方式。選擇出境研學的家庭,需重點核查境外安全預案、應急聯系方式、語言保障、寄宿家庭背景審核等情況,提前做好孩子安全教育、風俗及普法提醒。
五、留憑証,依法理性維權
研學旅行費用通常較高,消費憑証是維權最有力的依據。報名繳費時應通過對公賬戶轉賬並索要正規發票,切勿向個人賬戶預付不確定項目費用。妥善保管合同、行程單、宣傳單頁、訂單截圖、溝通記錄等材料,返程后及時核對實際行程是否與合同約定一致。如遇服務質量嚴重不符、強制消費、人身財產損害等問題,應及時拍照錄像留存証據。協商不成的,可及時向消費者協會或市場監管等部門投訴,依法理性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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