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原告杨先生(中)痛哭。
树主状告社区及施工方索赔17.5万元
社区改造修路,结果却引发挖三棵桂花树被索赔17.5万元的官司。
原来,万江一社区的杨先生一家在“十一”外出游玩时,社区指挥施工队将他家三棵已种植 30余年的桂花树挖了出来,最终桂花树枯死。为此,杨先生伤心不已,到法院起诉要求几个涉事方连带赔偿桂花树损失12万元,“心理创伤”费5.4万元,并且要求公开道歉。
昨天,该案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杨先生提起从小栽下的三棵桂花树给全家带来的美好回忆时,抑制不住当庭痛哭;而被告一方则认为社区建路前已经张贴公告,且对桂花树采取保护性移除,原告方未及时移种才是桂花树枯死的直接原因。
事发:
三棵桂花树遭挖枯死
树主称有心理创伤
杨先生今年30多岁,万江人,其家门口有三棵已种植30余年的桂花树。
2014年8月,该社区为了方便村民出入,与广东某建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重新改造路面,这条路恰好经过杨先生家门前。
昨天庭审中,杨先生向法庭陈述称,起诉一共告四个被告,分别是东莞市万江区某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区)以及社区相关负责人及村民代表何某荣、何某林,还有负责施工的广东某建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杨先生表示,事情发生在2014年“十一”当天,何某荣、何某林指使广东某建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属下的施工队在杨先生全家外出期间将其家中三棵已种植30余年的桂花树移除,桂花树最终枯死。杨先生说,这三棵桂花树是他在童年时栽种,四被告的行为导致他们全家,特别是杨先生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事发一年后他仍出现失眠、抑郁等现象。
杨先生请求判令四被告连带赔付三棵桂花树损失12万元,以及赔偿杨先生家人“家庭心理咨询”费用5.4万元,并要求四被告公开道歉。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