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政策解读

黑龙江: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可享受社保费返还和以工代训补贴

2020年02月06日18:17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人民网哈尔滨2月6日电(韩婷澎)黑龙江省人社厅发布消息,为切实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执行期限至2020年底。

黑龙江省人社厅副厅长何衍春特别强调,“少裁员”是指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标准不高于上年度的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的控制目标,也就是不高于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返还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险种,按工资总额计算,约占企业应付工资的30%以上。

同时,将扩大以工代训补贴范围。据了解,按照现行政策,以工代训补贴范围是企业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此次政策的出台,将范围扩大至所有新吸纳的劳动者。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参保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人社部门按每人每月5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标准拨付补贴,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开展天数计算补贴。

黑龙江省各地人社部门将简化经办程序,通过网上受理、电话预约等方式,特事特办,快速兑现政策,全力助推中小微企业发展。

(责编:王艳、李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