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91.7%

2020年02月29日13:22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2月1日至26日,哈尔滨空气质量优良率80.8%。焦洋 摄

人民网哈尔滨2月29日电(焦洋)2月28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总体来看,开展应急监测以来全省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同比无异常,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医疗污水、城镇污水厂和隔离点消菌杀毒到位,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2月1日至26日,全省13个市(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91.7%,哈尔滨为80.8%,较去年同期分别提高了10.7和34.6个百分点。

2月1日至26日,黑龙江省共对地表水和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659个次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地表水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同比无异常,水质总体未受疫情影响。

截至2月26日,全省对130家定点医院、102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和190家隔离点消菌杀毒情况开展了6812家次余氯、粪大肠菌群等特征污染物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全省医疗污水、城镇污水和隔离点消菌杀毒到位,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未对环境造成影响。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相关部署,认真做好空气、地表水,尤其是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疫情发生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第一时间下发《关于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制定全省疫期应急监测方案,要求各市(地)利用现有空气、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点,对全省空气、地表水进行监测预警,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地表水和饮用水水源地加密监测,针对疫情防控过程中可能过度使用消毒剂的情况,增加余氯等特征指标监测,同时预测疫情期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每日发布环境质量应急监测报告。指导各地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隔离点的出水水质开展监督性监测。

(责编:王艳、李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