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发布购物中心及大型超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商超休闲餐区暂停开放

来源:生活报

2020年03月04日12:15  
 

记者从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3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购物中心及大型超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南》DB23/T2613-2020)地方标准并于当日实施。

《购物中心及大型超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由省商务厅提出,黑龙江省商务经济研究中心起草。《指南》针对全省购物中心及大型超市恢复营业后人群密集,易于发生聚集性传染事件的潜在风险,从基本要求、人员管理、场所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商品管理等5个方面对疫情防控进行了规范和指导,为我省购物中心及大型超市复工复产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操作指南。

《指南》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经营单位不应在营业场所内组织开展促销、展览展示、表演等聚集性活动。

顾客休闲餐饮区、工作人员会议室、顾客接待室等公共空间应暂停开放。

母婴室、儿童游乐活动设备设施应停止使用。

拒绝不戴口罩的顾客进入场所购物,要求顾客在场所内全程佩戴口罩,提醒顾客如厕后、回家后注意手部清洗消毒。

在电梯门口和轿厢内张贴告示,提醒乘客乘坐电梯时戴好口罩,即使无其他乘客同时乘坐,也勿取下口罩。厢式电梯设专人管理,控制乘坐电梯人员密度和秩序,疫情期间轿厢内乘客不能超过限载人数的 2/3。

购物中心及大型超市员工进入经营场所时,应按规定丢弃或密封保存所戴口罩,立即更换新的口罩。

在重点区域和与人员接触频繁的区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非操作人员可佩戴普通的防护口罩。

口罩原则上每4小时更 换一次,更换后的口罩应按规定处理并丢弃至密闭的垃圾容器中。

与顾客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碰自己的眼睛。

收银员、售货员、理货员、保洁员、保安等与顾客接触较多的工作人员,在上岗时应佩戴手套,有条件的工作人员可配护目镜。

经营场所和办公区的出入口设置专用垃圾桶,对废弃口罩、手套等常用防疫用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理。

购物中心及大型超市对人员入口、停车场入口、走廊、地面、休息区等公共区域做好清洁消毒,每2个小时进行1次全面消毒。

对自动售卖机、自动存取款机、柜台、服务台、收银台、购物车、座椅、商场围栏、门把手等应适当增加消毒频次,用有效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每天至少3次。

停车取卡按键等人员经常接触部位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

所有的商品应在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在运输、储存和销售过程中严格防控,杜绝污染。

经营单位应稳定物价、保障供应,严格杜绝随意涨价和哄抬物价。

超市不应经营或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

物品尽量提前包装标价,便于顾客直接结算。

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尽量减少排队时间。

应对收取的现金进行消毒。

提倡采用刷卡、微信等移动支付方式结算,实现付款零接触。 

(责编:邹慧、李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