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法院:凝心聚力,打造诉讼服务“烫金”名片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05月09日20:52  
 

  近年来,绥化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初心使命,回应群众诉求,全力构建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有力推动了两级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建引领固根铸魂

  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思路,大力推进“党建+社会治理”模式,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设置联合党支部,对入驻诉讼服务中心党员进行统一管理。从业务工作全局角度,开展党员思想教育工作,培养法律信仰,增强职业自豪感,引导支部党员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的主动性,增强为人民司法的自觉性,促进党员干警之间思想意识、工作信息及服务方式的深度交流与融合,为窗口部门更好的开展诉讼服务工作搭建学习平台。

  通过设置党员先锋岗,带思想、带作风、带工作与日常指导、示范指导相结合,最大程度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从而打造一支讲政治、爱学习、能担当、比奉献、勇创新、守规矩诉服队伍,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及窗口前沿服务优势,形成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

  “两个一站式”亮点纷呈

  坚持司法为民宗旨,顺应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司法需求,不断增强诉讼服务的针对性、专业化、精准度,竭力为群众提供品质服务、便捷服务、智慧服务、规范服务。

  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开展“亮身份、作表率、树形象”的“青年文明岗”争创活动。在诉服大厅设立了部门副职值守接待窗口,公示“打官司不求人”郑重承诺,推行落实“四零”承诺服务制度和“六个必须”,实行“首问负责”接待制度,让老百姓“最多跑一次”,兑现“打官司不求人”承诺。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加快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绥化市每一个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都设置了导诉台,配备了导诉员,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安装公开电子显示屏、自助查询一体机等现代服务设备,配置一应俱全的便民服务设施,还设有心理咨询室、母婴爱心屋、代表委员工作室、律师调解室等功能区域,让人民群众办理诉讼事宜更加便利。立案窗口全部完成“通透式”改造,诉讼服务“面对面”,更加亲民。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一院一品”为抓手,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改革,使人民群众充分表达诉求、快速解决纠纷。

  推行“互联网+诉讼服务”新模式,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让当事人“打官司不出门”,线上办案让当事人“打官司不见面”。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中国移动微法院”应用,推出微信、支付宝缴费方式,通过诉讼服务网、移动终端做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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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冈县法院法官“云庭审”办案跑出司法“加速度”

  特别在疫情期间,线上诉服为保障群众诉权提供了更好的“打开方式”,在助力疫情防控、促进审判执行、保障群众诉权上发挥了巨大作用。

  以制度创新为手段,促进诉讼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持续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下发《窗口服务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关于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关于办理诉讼费缓减免的实施办法》《全市法院多元解纷及诉讼服务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各项工作开展均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诉讼服务硕果累累

  2019年绥化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69673件,其中,网上立案1679件,跨域立案158件;办理诉讼费减、缓、免368件,共4364777元;组建集约送达团队8个,成功送达7006件;组建速裁团队12个,办理速裁案件2452件;组建保全团队9个,办理诉前保全1622件,办理诉中保全644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6527件,占一审民商事受案比20.39%;导诉台导诉员接待分流4万余人;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人工接听13399次;通过“一网双微”推送工作经验及做法979次;省级以上媒体报道相关工作情况281次;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435次,接待参观人数1万余人。

  2018年陈某等6人为某装潢工程有限公司打工,公司累计拖欠工资8万余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6人于2020年4月2日向庆安县法院提起诉讼。4月17日上午,随着法槌敲响,“云庭审”正式开始,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陈述诉讼主张、展示证据、接受法庭询问,庭审有序进行并当庭依法判决。整个庭审过程完整流畅、快速高效,这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就这样通过网络庭审的方式顺利结案。

  疫情防控期间,绥化两级法院审核网上立案1372件,办理跨域立案3件;12368人工接听处理来电269人次;线上缴费386件;线上开庭48件,送达449件,线上调解282件,微信推送相关工作经验做法287篇。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对涉企执行案件进行网络查控400次,冻结105笔,采取扣押保全措施7件,保全标的额46.84万元,执结51件,执行金额1270.39万元。

  海伦法院诉调对接工作模式被最高法院编入《立案工作指导》第51辑。

  《中国审判》杂志第20期,以《“金牌调解员”李玉君的调解“经”》为题对庆安法院“说和人老李”进行了报道。

  2019年11月3日,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报道了《一院一品牌、特色解民忧——黑龙江绥化法院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格局工作纪实》。同日,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对该内容进行了推送。同年11月4日,黑龙江高院微信公众号以《这是哪儿?一院一品牌、特色解民忧》为题对该报道进行转发。

  2020年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法院进行时微信公众号对绥化法院智慧诉服经验进行推送。

  在全省首批“星级诉讼服务中心”评比中,绥化共4家法院被省法院评定为“五星级诉讼服务中心”,1家法院被命名为“诉讼服务示范窗口”。

  绥化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被中共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窗口标兵”;

  绥化中院立案庭曾获“省级青年文明号”“绥化市首届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等多项荣誉。

  绥化法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主动担当作为,深入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提升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坚强司法保障!

(责编:王艳、李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