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启动建设街1号建筑拆除工作

2020年05月16日15:06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人民网哈尔滨5月16日电(袁成亮)5月16日,哈尔滨市拆违工作指挥部组织召开南岗区建设街1号建筑涉嫌违法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哈尔滨市南岗区城管局、哈尔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南岗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情况。据介绍,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府着手启动建设街1号建筑的拆除工作,对违建坚决予以拆除,将已审批的原有二层建筑纳入征收范围,于本月底前一并拆除,拆除后地块建设市民服务设施(公厕)及绿地。

据哈尔滨市南岗区城管局副局长郝雪峰介绍,哈尔滨市南岗区建设街1号现为一处三层建筑,建筑面积507.3平方米,建成于1996年。2017年4月20日,由南岗区秋林地区管理处移交给南岗区城管局监管使用,现用作南岗区城管局所属清扫保洁作业队办公和环卫工人休息用房。

1995年9月6日,南岗区政府第15次区长现场办公会议决定,对危倒建筑河堤管理站(也称内河管理所)办公用房及配套旱厕进行拆除重建,同时,为改善周边群众如厕环境,将旱厕改建为水冲式公厕,由隶属于原南岗区建委的马家沟河综合治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建设。1996年1月18日,指挥部向南岗区规划土地管理局提报《关于还建河堤管理站用房和公厕的请示》,工程建筑面积324平方米,层数二层。1996年5月20日,指挥部向南岗区规划土地管理局缴纳了土地管理费、规划业务费、规划费、基准地价费及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成本费,合计金额38735元。1996年后,由于机构调整、人员变动导致相关手续不完备。2003年4月,哈尔滨市政府对俄罗斯民贸交易街区周边环境开展综合整治,为配合整治工作和俄罗斯河园景观工程,南岗区奋斗路两侧和马家沟河沿河建筑的外立面全部打造为欧式建筑,建设街1号建筑也列入改造范围之内,改造为三层建筑。

根据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南岗区建设街1号建筑的认定意见,南岗区政府立即着手启动建设街1号建筑的拆除工作:一是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为违建的第三层建筑坚决予以拆除。二是按照2011年新规划要求和“拆补结合、还绿于民”的原则,将南岗区建设街1号已审批的原有二层建筑纳入征收范围,于本月底前一并拆除,拆除后地块建设市民服务设施(公厕)及绿地,改善区域环境,增加群众休闲活动空间。

在新闻发布会上,哈尔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南岗分局二级调研员刘鹏权通报了关于南岗区建设街1号建筑是否为合法建筑的问题及下步处理意见。

经调查了解,建设街1号建筑早在1996年前就是原区属马家沟河堤管理站办公用房(当年也叫内河管理所),后因该办公用房出现危倒问题,经南岗区政府区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原南岗区马家沟河综合治理指挥部负责申请翻建,申请将建设街1号原危倒公办用房重新翻建成新的河堤管理站用房与水冲式公厕一体的办公、便民服务兼容型建筑。

原南岗区规划土地管理局依据当年的城市规划与审批程序为其规划审批了规划建筑面积324平方米,规划层数二层的办公用房,并向申报单位马家沟河指挥部收取了土地管理费、规划管理业务费、规划费、基准地价费及用地等规划许可证成本费,合计金额38735元。通过核对以上票据经认定项目当年已履行了法定规划、土地审批程序。当年审批的建筑面积324平方米的二层建筑是合法建筑。因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等原因导致相关手续不完备。

2011年8月,哈尔滨市政府为改善城区内河周边的整体环境,对城市主城区内河及周边规划进行了调整,规划方案中将该地块用地性质由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公共绿地,后因项目资金未落实等多项原因,该区域规划未能实施。

哈尔滨市资源规划部门对该建筑提出的处理意见。按照当前全市开展的拆违工作总体部署,针对建设街1号违法接建的第三层房层,建筑面积183.3平方米建筑,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依法应由规划执法部门给予拆除,真正做到拆违工作的公正性与公平性。

近期,针对1996年已履行审批的建设街1号合法建筑面积324平方米的房屋,南岗区政府主动检查,提出如拆除违法建筑后还需对合法部分进行维护与修缮,为了避免“又拆又修”所产生的资金浪费,终决定同时启动该区域内河环境规划整治工作,对该建筑一并予以拆除,改建为沿河市民服务设施(公厕)及绿地,还绿于市民。

(责编:赵怡、李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