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一盔一带”开始处罚

2020年06月02日09:12  来源:哈尔滨日报
 
原标题: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一盔一带”开始处罚

“我忘了”“我着急”“我下次一定注意”……这是大多违反“一盔一带”交通违法行为人的说辞。6月1日起,黑龙江省交警部门将对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6月1日上午,交警在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拦停一辆私家车,还没等交警纠正,驾驶人就称自己并没有违章。交警提出其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时,驾驶人连说“忘了”。在执法中,交警发现违反“一盔一带”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都会称自己是忘了、没注意,但绝大多数的驾乘人员还是能够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出行。

交警部门表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目的是增强广大驾驶人佩戴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切实提高安全头盔、安全带的使用率,减轻交通事故后果,真正让安全出行成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一种习惯。(史双月 记者 王骁)

(责编:王艳、李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