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力:学习宣传实施好民法典提升全面依法治市水平

来源:哈尔滨日报

2020年06月19日09:07  
 

6月18日上午,哈尔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黑龙江省委书记张庆伟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要求,深入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黑龙江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王兆力主持学习并讲话。他强调,要充分认识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把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法治建设任务,确保民法典在哈尔滨市全面有效实施,进一步提升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水平。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领导小组成员、省委法律顾问杨震作专题讲解。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出席会议。部分中心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发言。

王兆力强调,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将民法典纳入日常学习内容,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能力。要从市委常委会做起,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运用民法典,示范带动全市上下形成遵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王兆力强调,要全面持续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规制度建设,保持民法典在我市实施的统一性和协调性。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化市场环境。要加强民事司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王兆力强调,全面有效实施好民法典,要建立和逐步完善系统的监督体系。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各级人民检察院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级监察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推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习、宣传、遵守、维护民法典良好氛围,依法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记者 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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