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中课程设置要求定了 学生获144学分可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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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哈尔滨8月23日电(袁成亮)日前,黑龙江省教育厅研制并发布了《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2020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了课程设置。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每学年分两学期。每周35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18课时为1学分。在保证科目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调整课时时长,开展长短课时相结合的实践探索。

在科目安排方面,普通高中设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和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等国家课程,以及校本课程。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学校自主选择第一外语语种。鼓励学校创造条件开设第二外语。艺术可与音乐、美术两科相互替代,具体开设科目由学校自行确定。体育与健康的必修内容必须在高中三学年持续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包括研究性学习、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等。劳动课程内容包括志愿服务和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及校本课程内容的统筹内容。各科目内容根据学科自身特点和学生学习需要设计。必修内容可按学期或学年设计,选择性必修和选修内容原则上按模块设计,1模块18课时。模块之间既相对独立,又体现学科内在逻辑。模块教学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一般为18课时的倍数。

学分要求方面,学生课程修习通过学分和学业水平考试进行管理。学校通过学分反映学生的修习过程和成绩。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学业水平考试检测学生学业修习状况。教研部门通过学生的修习状况,改进完善课程指导策略。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试(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必修课程必须获得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不少于42学分,选修课程至少获得14学分(其中,在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基础上的学科拓展、提高类课程之外的课程不少于8学分);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的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获得更多学分。综合实践活动中,研究性学习6学分,学生至少应完成以跨学科研究为主的2个项目设计或课题研究。劳动共6学分,其中志愿服务2学分,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其余4学分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民族高中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朝鲜族和蒙古族高中语文科目开设民族语文和汉语文,分别为8学分,共计16学分。学生三年中获得96必修学分;选择性必修与选修的学分不少于48学分,其中选修至少获得7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

学分安排情况见学分表1、2 

学分表1

学分表2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2020年08月23日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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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思迪、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