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专科)升本招考实施办法出台

2020年10月21日18:01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人民网哈尔滨10月21日电(袁成亮)10月20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发布《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黑龙江省专升本招生计划将于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hl.cn)”正式公布。考生来源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黑龙江省内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普通高职(专科)的全日制专科层次2021年应届毕业生(已参加过往年专升本考试者除外)。各高校按照2021年预计毕业生总人数40%的比例推荐,院系之间推荐名额可以统筹使用。参加由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联合考试”,双科考试成绩均合格者可以推荐,推荐名额不占本校40%比例数指标,获得证书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试报名结束之日前。

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考试前5天,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署同意后可以自行打印准考证。

2021年全省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两科,外语公共课(英、日、俄)分值为100分;专业基础课分值为200分,总分为300分。2021年3月6日9时至11时,进行外语(英、日、俄)考试;2021年3月6日14时至16时30分,进行专业基础课考试。考生成绩将于2021年3月24日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

2021年全省专升本招生分成两次填报志愿。2021年4月1日至3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9时至21时),普通考生网上填报5个平行志愿。2021年4月11日至12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9时至21时),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包括推免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志愿。

录取时间为2021年4月5日至18日。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录取结果。考生填报的5个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因考生填报志愿不均衡而出现部分招生院校或专业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时,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将于2021年4月8日至9日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状态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凭密码登录网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过时不予受理。

在照顾政策方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招生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根据考生填报的1个院校志愿,在报考院校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低10分投档,照顾分数不顺延。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实行计划单列,专项专用。根据考生填报的1个院校志愿,在报考院校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照顾分数不顺延。服役期间两次荣获优秀士兵或一次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升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普通本科(专升本),按照考生填报的1个院校志愿,推免学生直接投档录取。

兴边富民支教团等其他符合免试专升本条件的考生报考、录取等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免试升入本科高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黑招委办〔2019〕11 号)文件执行。

(责编:王思迪、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