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对毁林种参违法行为开展专项行动 森林管护实行网格化管理

2020年11月16日21:36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人民网哈尔滨11月16日电 从2020年10月25日到2021年6月底,黑龙江省全面开展严厉打击毁林种参专项行动,行动由省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直有关部门参加。11月16日,全省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暨毁林种参专项打击行动工作会议在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召开。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黑龙江省森林保护重点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

根据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通报,三年来全省森林督查发现破坏森林资源案件15872起、面积10998公顷,违法开垦林地占到案件一半以上,违法占用林地1429公顷。针对新形势下森林资源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会议公布了严厉打击毁林种参专项行动方案。

11月13日,黑龙江省林草局森林资源管理处接到群众举报,位于庆安县柳河农场内,有人毁林开垦,准备种参。省林草局立即部署调查,经查,该地块位于柳河农场三分厂,61亩天然林地上树木已被伐除,林地已开垦,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目前公安机关已受理此案,正在侦办。近年来,省林草局通过开展森林督查,严厉打击毁林开垦、毁林种参行为,今年春季共收回林地3000公顷,恢复森林植被3900公顷。

会议通报了黑龙江省森林督查存在的问题。通报表明,黑龙江省个别市县林草主管部门没有执法人员,对森林资源破坏没能实施有效监管;一些市县破坏森林资源严重,案件查处缓慢,甚至弄虚作假。会议要求,必须把保护森林资源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管护责任等“三个责任”落实、落靠。

会议指出,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当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出现问题,党政同责,应配齐配强林草部门人员,加快建立林长制。要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省、市、县林草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执法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罚代刑、徇私枉法。省林草局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要将线索抄报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作为责任追究和干部使用的依据;用创新监管手段,运用卫星、无人机、远程监控等设施全天候、立体式监控森林资源变化。要严格落实森林经营单位的管护责任。将每一块林地、每一棵树木落实到人头,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起任务明确、责任清晰、惩罚分明的管护机制,充分调动管护人员的积极性。

针对黑龙江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会议提出,要认真开展森林督查,对每一个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做到查处到位、林地回收到位、植被恢复到位、追责问责到位等“四个到位”。要严厉打击毁林种参行为,毁林种参地块必须依法清除,恢复植被。要加强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查处。林草、纪委监委、公安、检察、法院要密切配合,形成保护森林资源的合力。要严格实行约谈制度。要严肃追究失职、失责人员的责任。

会议指出,黑龙江省的毁林种参问题已经引起中央环保督察组、国家林草局的高度关注,日前,国家林草局连续发函,要求黑龙江省进行专项治理。黑龙江省政府决定于2020年10月25日至2021年6月底开展全省打击毁林种参专项行动,行动方案要求摸清底数,严厉查处,严肃整改。各级政府是本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省政府总体部署和本地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严格处置政策,强化督导检查,严肃问责,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重点国有林区由龙江森工集团、伊春森工集团统一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各林业局有限公司将行动情况上报森工集团,同时抄报当地政府。(焦洋、李艳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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