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清单》出台 提出5方面20条要求

2020年11月27日17:57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人民网哈尔滨11月27日电(袁成亮)为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切实为基层教师减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结合黑龙江省实际,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清单》提出5方面20条要求。11月27日,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布了《清单》。

《清单》在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方面,提出3条要求。

全面清理精简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

全面清理未纳入年度计划审批报备事项。年初制定本地面向中小学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党委审批后组织实施。未纳入清单的不得进入校园。

全面简化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流程。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等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代替实际工作评价。

《清单》在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方面,提出9条要求。

不得摊派与教师无关的扶贫工作任务。不得将与教育扶贫无关的调查统计信息、整理表格、填写台账、定期走访贫困户等任务摊派给教师。

严格规范维护稳定、扫黑除恶等专项任务。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防治艾滋病等重要专项行动,由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

严格规范教师参与城市创优评先等任务。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未经教育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进校园指导教师开展相关工作。

不得向教师摊派不合理的社区事务。乡镇和街道社区不得提出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不合理要求或要求学校和教师参与可能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相关活动。

不得对教师安排不合理的留守儿童包保和控辍保学任务。不得要求学校和教师重复填写表册资料、要求教师上门与留守儿童或辍学学生合影拍照等。

科学安排有关教育宣传活动。不得安排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表彰或其他宣传活动。

严格规范文件和会议进校园。不得随意向学校印发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文件,不得随意安排学校和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会议。

严格规范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等管理使用。不得强制要求或变相要求学校和教师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政务APP等进行点赞投票、网络答题、人物评选、问卷调查等。

不得强制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庆典等活动。不得将庆典、招商、拆迁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强制摊派给学校和教师。

《清单》在统筹规范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方面,提出3条要求。

严格规范精简各类报表填写。不得刚下发通知就要求立即上交各类报表。

严格规范教育统计和调研工作。针对学校和教师开展的调研活动,须经教育部门同意,杜绝不同部门多头和重复调研。

不得让教师重复填报和提供相关数据信息。一次采集数据多次使用,杜绝重复上报、多头填报或提供信息数据。

《清单》在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方面,提出2条要求。

从严规范借用教师行为。对借用教师要进行认真清理,限期清退。同级党委审批备案的借用教师,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从严控制抽调教师行为。不得随意抽派教师参与会议、会务及事务等活动。

《清单》在统筹规范教育教学管理方面,提出3条要求。

严格规范教育教学活动中对教师提出的相关要求。不得随意更改或干预教师正常的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不得强制要求教师重复填报相关材料,不得将属于学校管理范畴的行政和后勤事务摊派给教师,不得强制教师参与干扰其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各类观摩和评比,不得强制教师参与各类征文、案例、演讲比赛等活动。

不得将学生校外安全监管责任强加给教师。不得将学生离校之后的安全监护监管责任强加在教师身上。

不得强制摊派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培训活动。对非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教育部门要严格把关,不得将无关培训事项摊派给教师。

(责编:王思迪、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