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将调整非联网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货车五类车型标准将调整为六类

2020年12月11日12:38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人民网哈尔滨12月11日电(韩婷澎)12月10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举行黑龙江省非联网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定价听证会。此次听证会根据国家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对黑龙江省非联网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标准进行调整。

听证会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黑龙江省经过对非联网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进行科学测算后,将货车原五类车型标准,调整为六类车型标准,与联网收费公路、外省收费公路货车分类形成统一。公开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就非联网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标准相关事宜进行了依法听证。

听证会上,省交通运输厅陈述了黑龙江省非联网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定价方案,介绍了拟调整前的收费标准和调整原则。听证会参加人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从不同角度对理顺黑龙江省非联网收费公路通行费计费标准调整的理由、原则、依据、方案等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听证,充分表达了各自的观点和意见,听证代表一致同意黑龙江省调整后非联网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定价实施方案。

此次听证会参加人共32人,其中,消费者代表15人、经营者代表5人、利益相关方3人、专家1人、省人大代表1人、省政协代表1人,社会组织代表2人、政府相关部门4人。听证会参加人的产生方式、消费者参加人的构成和比例均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产生过程合法、公开、透明。

此次听证会的筹备和举行,省交通运输厅会同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认真履行了各项法定程序,听证会规范合法。听证会自始至终在媒体的监督下进行,听证会参加人的发言记录均经本人审阅并签字确认,听证结果合法有效。

会后,将按收费标准许可相关程序报省政府审批,待省政府批准后,黑龙江省非联网收费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责编:李宏頔、李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