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2020年12月23日07:29  来源:黑龙江日报
 

  22日上午,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哈尔滨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亚枫,副主任李显刚、孙珅、谷振春出席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范宏主持会议。

  副省长沈莹,省法院院长石时态、省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修正案(草案)》《黑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关于《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齐齐哈尔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大庆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鸡西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条例》《七台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绥化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的说明和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全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强力推进“土十条”,扎实推动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实。从整体情况看,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并总体优良,农用地优先保护类占比达99.87%,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风险可防可控,到2020年底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预计分别达到92%和90%以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决定》的贯彻落实,勇于探索实践,创新龙江公益保护模式,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英烈保护等多个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不断提升公益诉讼监督质效,提升公益诉讼影响力,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调研报告。报告指出,“十四五”时期要按照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发挥优势,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振兴发展新路。本次专题调研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和民生大事难事急事,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努力使调研形成的建议契合发展需求和社会期盼。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看病不求人”情况的调研报告。报告指出,2019年,我省聚焦群众“看病难”问题,全面启动“看病不求人”工作。根据对我省333个二级以上医院(不含中医院)的调查数据显示,专家号源网上开放比例100%,门诊患者分时预约就诊率81.98%,患者分时预约检查率74.63%,全部实现区域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群众对“看病不求人”系列举措实施情况综合满意度为66.39%,“看病难”情况得到初步缓解。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我省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近年来,我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不断健全和完善传染病防治网络,加强预防控制,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医疗救治能力,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我省传染病一直在全国保持较低流行水平, 2020年1月至10月,传染病发病率为89.49/10万,较2015年同期发病率下降了120.07%。

  会议听取了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我省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作为商事审判工作目标,坚持以金融审判服务实体经济为价值取向,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金融审判的重要任务,深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时研究出台司法应对举措,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为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2020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和省人大财经委关于省政府《2020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我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将整改情况纳入督查范围,及时跟踪整改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要求,积极主动逐项整改问题,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推动整改。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时间的决定(草案)等。

  会议听取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职议案的说明和省人大人事委关于省法院院长和省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任免部分法职人员审议结果的报告等。

  不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各市(地)人大常委会(工委)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有关议题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会前,传达学习了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情况和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记者 闫紫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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