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印发 今年完成改革任务总量70%

2021年02月19日08:21  来源:黑龙江日报
 

近日,《黑龙江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正式印发,全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动员部署暨黑龙江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也同步召开,这是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黑龙江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步伐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

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利用3年左右时间,着力解决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资产不优、活力不足、历史遗留问题多等问题,补短板、强弱项,通过改革让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方案坚持改革与发展同向,进一步明确全省国企改革任务、时间表、路线图,通过三年有针对性的改革,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力争成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柱力量。

方案提出的总目标是:到2022年,在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上取得明显成效。

黑龙江省制定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有5个特点。一是注重省市企同步联动。在工作方式上,省国资委确定了省、市(地)、出资企业平行作业的工作方式,各市(地)、出资企业的实施方案与全省实施方案同步研究制定。目前,各市(地)和13户省国资委出资企业的实施方案初稿都已制定完成,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完成了审核,提出了修改意见,正在陆续履行会议审定和印发程序。二是注重结合龙江实际。《实施方案》既严格落实国家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又结合黑龙江省实际,增加了深化全省重点企业改革、积极支持服务驻省央企改革等任务。三是注重目标问题导向。《实施方案》把切实解决黑龙江省国资国企面临的现实问题作为改革目标,提出了通过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到2022年所要实现的改革发展目标。四是注重任务落实为要。在起草过程中,既制定了《实施方案》,又制定了《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台账》。形成了黑龙江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指导性、操作性非常强,确保整个方案是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要办事的。五是注重量化考核指标。《实施方案》中提出的改革任务既有明确的定性要求,又提出了具体的量化指标。如推动地方国有工业企业研发投入逐年稳步增长,力争到2022年重点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3%,明确了改革的量化指标。

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王智奎表示,黑龙江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改革任务比较多,主要核心任务可以概括为9个方面:一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把党的领导全面融入黑龙江省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各环节。到2022年,黑龙江省地方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二是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有效发挥国有经济在黑龙江省优化结构、畅通循环、稳定增长中的作用,推动国有资本向农业产业、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生态公益、建筑服务、公共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三是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制定全省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推动由“混资本”向“转机制”转变。四是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到2022年,在地方国有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推行市场化用工。五是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六是推动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七是抓好国企改革专项工程。八是积极支持服务驻省央企改革。九是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为了保障任务按时完成,下一步,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力以赴抓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省国资委作为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政策法规、强化督查考核、营造良好氛围。目前,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正在指导各市(地)和出资企业建立2021年国企改革任务台账,确保今年完成国企改革三年任务总量的70%以上。(刘光东 记者 桑蕾 孙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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