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发布通告 3月15日起各殡葬服务单位有序恢复现场祭扫服务

2021年03月12日17:54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人民网哈尔滨3月12日电 (杨雪楠)3月12日,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第61号通告,为有效防范疫情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对2021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文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做出通告。

一、全市各县(市)、区、各单位不组织开展大规模群体性祭扫活动,严禁在城乡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居民小区、公园、景区等露天场所开展祭扫活动。

二、自3月15日起,全市各殡葬服务单位有序恢复现场祭扫服务,每日做好环境消毒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及时调整祭扫服务方式,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全市各殡葬服务单位根据服务承载能力和疫情防控需要,采取提前预约、错时错峰、限定人数、设定时限,避免人员聚集,防范疫情风险。

四、清明节期间正值伊春市春季森林防火期,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行祭扫,不论室内室外,严禁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封建迷信活动。

五、市民到殡葬服务单位祭扫,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服从指挥管理,主动扫码测温,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做到即扫即走,减少在殡葬服务场所停留时间。

六、大力提倡市民采取鲜花祭祀、网络祭祀、家庭追思等非现场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缅怀先人,鼓励选择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寄托哀思。

七、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带头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推动丧葬礼俗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

八、4月4日清明节当日暂停殡葬服务机构现场祭扫服务。属地公安、交通、城管、民政等部门要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周边道路、车辆疏导、人员管控、秩序维护等工作,有效防范人员聚集风险。

(责编:张齐、李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