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五方面举措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取得新成效
发布会现场。石启立摄
人民网哈尔滨12月26日电 (刘婷)12月26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开创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局面”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十三场,专题发布了黑龙江省“着力打造平安龙江,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相关内容。会上,黑龙江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刘钊介绍了黑龙江省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和成效。
黑龙江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刘钊。石启立摄
刘钊表示,2021年初,在总结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战果经验的基础上,党中央作出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部署,强调专项斗争不是一劳永逸的,黑龙江省政法机关一定要有与黑恶势力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近年来,黑龙江省政法机关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有力巩固了专项斗争成果,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我们采取的措施主要是五个方面。
一是强力组织推进。黑龙江省各级党委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高度重视,“五级书记”挂帅出征,为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多次召开会议,调度安排各项工作,推动解决重点问题。各地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
二是加强线索核查。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不断提高群众举报线索的核查效率。同时主动出击,对刑事、治安重点案件进行梳理分析,筛选出“一人多案”“多人多案”重点人员进行核查,确保将线索挖深、查透。对已经查否但仍然举报不断的线索,采取提级审核、异地复核、专家直核等方式寻求突破,促进成案,绝不放过任何可疑之处。
三是同步“打伞破网”。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推行“双专班”联合办案模式,疑难案件同步立案、同步调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切实做到“打黑必打伞、打伞不手软”。
四是深化行业整治。先后组织开展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和教育、金融、市场流通三大行业领域整治,成功打掉一批盘踞在重点行业领域的黑恶犯罪组织。同时,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堵塞监管漏洞,推进制度创新,健全长效机制,努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将《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纳入黑龙江省直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在平安龙江建设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省级政法媒体开辟专题专栏,不断拓宽宣传教育覆盖面。黑龙江省累计开展宣传活动8500余场,730多万人次参加;网络宣传视频点击量突破3200万次。
刘钊表示,下一步,黑龙江省政法机关将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努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取得更大成效。欢迎全省人民积极行动起来,踊跃揭发举报涉黑涉恶犯罪,提供在逃人员及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共同打好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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