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十问十答
人民网哈尔滨12月1日电 (记者张齐)12月1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十问十答。
一、2025年12月1日起对《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和(GB17761-2024)的电动自行车是如何规定的?
答:《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代替《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2025年12月1日起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的电动自行车禁止销售。依据旧版本标准出具的有效CCC认证证书和依据旧版标准出具、处于暂停状态且不能恢复有效的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撤销,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不得继续销售。
二、新国家标准对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及电动机性能有什么要求?
答:新标准维持2018版标准中有关最高设计车速的规定,即具有电驱动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km/h,增加超过25km/h时电动机应停止提供动力输出的要求,并完善电动机性能要求确保车辆爬坡能力。
三、新标准是如何强化电动自行车阻燃要求的?
答:由于塑料本身具有可燃性,在发生火灾时会加速火势蔓延并释放大量有毒气体,新标准中增加了“电动自行车使用的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的要求,强化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鼓励使用其他不可燃材料代替塑料,从而降低火灾事故的危害程度。
四、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车重有哪些规定?
答:铅蓄电池化学性质稳定、价格实惠,新标准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增加续航里程和适用性,将有助于满足广大消费者增加续航里程、减少充电频次、提高安全性能的需求。
五、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外观要求做了哪些调整?
答:新标准中仅要求采用电助力模式的车辆具有脚踏骑行功能,对电驱动车辆不再强制要求安装脚踏骑行装置,改为由根据车型的实际需要设计和安装,新标准鼓励电动自行车安装后视镜和转向灯,给消费者提供更多的车型选择,提升了产品的实用性。
六、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防篡改做出哪些要求?
答:针对当前很多电动自行车产品最高车速、蓄电池类型和输出电压等技术参数易被篡改、导致交通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多发的问题,新标准完善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落实互认协同及“一车一池一充一码”。
七、新标准为什么要安装永久性耐高温识别代码标识?
答:新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采用耐高温永久性标识,不仅有助于实现车辆生产、流通和使用各环节的有效追踪和监管,更重要的是一旦车辆发生火灾事故后,能够帮助相关调查人员快速识别车辆信息、溯源追查产品质量问题。
八、新标准对北斗定位、通信和动态安全监测功能是如何规定的?
答:为提升电动自行车主动安全性能,新标准增加了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可以将车辆异常行驶状态以及蓄电池电压、电流、温度等超出正常范围的情况及时发送给消费者,提醒消费者识别和处置安全问题。用于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用途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安装北斗模块,其他普通家用电动自行车,在销售时可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保留北斗模块。
九、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使用年限做出哪些规定?
答:为防止老旧电动自行车因电气线路严重老化引发火灾事故,新标准中明确应在产品铭牌、合格证上标明建议使用年限。
十、新标准对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做出哪些规定?
答:新标准要求区分并标明用于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在铭牌上标注“商用”或特定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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