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2025年12月18日08:44 |
日前,黑龙江省人社厅印发通知,决定从2025年12月1日起调整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分为三档。
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为2043元/月;第二档: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齐齐哈尔市区、牡丹江市区及绥芬河市、佳木斯市区及抚远市、鸡西市区、双鸭山市区、七台河市区、鹤岗市区、绥化市区,大兴安岭地区及所辖县(市、区)为1809元/月;第三档:伊春市区、黑河市区,全省其他各县(市)为1719元/月。 (实习生 张婉怡 记者 吕晓艳)
(责编:王思迪、邹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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