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23個部門聯發方案推廣“家庭托育點”模式 讓流動兒童就近入托
記者了解到,省民政廳聯合省委政法委等23個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黑龍江省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及《黑龍江省流動兒童居住地享有關愛服務清單》,進一步維護流動兒童合法權益。
鼓勵幼兒園設置托班 招收2-3歲兒童
《方案》從做好流動兒童監測統計、基礎保障、關愛服務3個方面細化11項措施。首次建立黑龍江省流動兒童在居住地享有關愛服務清單,從幼有所育、學有所教、病有所醫、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發展保障6個方面,進一步細化落實國家清單的19項內容,制定了涵蓋23項服務內容的我省服務清單,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動態調整。
《方案》提出,支持用人單位開展托育服務,鼓勵幼兒園設置托班招收2-3歲兒童,探索和推廣“家庭托育點”服務模式,多種形式擴大托育服務供給,促進流動兒童就近就便獲得普惠托育服務。
各級民政部門要做好流動兒童兜底保障工作,符合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條件的,通過“跨省通辦”服務協調戶籍地民政部門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資格認定,及時納入保障﹔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兒童福利機構要為符合條件的流動兒童提供臨時或長期監護、日常照料等保障。
給予臨時救助 鼓勵開展慈善幫扶
《方案》提出,對符合條件的臨時遇困流動兒童個人或家庭給予臨時救助﹔鼓勵個人、社會組織自願為流動兒童開展慈善幫扶,重點對家庭生活困難的流動兒童給予幫助。
各地婦聯、民政、教育等部門和單位要依托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試驗區、家庭教育指導試驗區、家庭教育創新實踐校,積極對流動兒童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積極推動設立社區(村)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主動聯合上級婦聯組織,引導社會組織、志願者等力量,督促指導流動兒童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落實家庭教育主體責任。
新聞鏈接
流動兒童是指隨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雙方或一方離開戶籍地,跨縣域異地居住或生活6個月以上、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據國家統計局、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聯合國人口基金共同發布的數據顯示,2020年,中國流動兒童規模7109萬人,是2010年的近2倍。(記者 於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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