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缴+降比例” 哈尔滨市全社会市场主体均可享受公积金纾困政策
人民网哈尔滨5月22日电 (杨雪楠)5月22日,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马洞野介绍了哈尔滨市如何在为企业减负的同时保障个人在疫情期间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
今年3月,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企业纾困政策措施的4号文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依规出台相应落实措施,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给予政策支持,阶段性降低企业经营负担,允许企业缓缴4至6月的住房公积金,不影响申请缓缴企业职工正常提取和贷款。截至5月20日,已有33家中小微企业申请了缓缴。
5月12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5号文件发布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实施细则,将公积金纾困政策的适用范围从中小微企业扩大到全社会市场主体,将公积金纾困政策内容从缓缴公积金扩大到“缓缴+降比例”,将政策执行时间从2022年4-6月延长到今年年底。同时还规定,申请缓缴的市场主体不纳入公积金催缴执法范围,不影响其职工申请正常提取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贷款,努力从公积金政策方面,进一步减少疫情对哈尔滨市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影响。
上述惠企纾困政策,主要依据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家部委相关规定。具体政策提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经工会委员会通过,可将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至5%。同时,遵循公积金条例相关条款,考虑到受疫情影响特别严重的企业,如出现停工停产、产品滞销、生产经营资金严重不足等情况,可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企业职代会通过,提出可承受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例如,某企业经营受疫情影响比较严重,近日提出缓缴今年2-12月住房公积金的申请,该企业正在按规定办理缓缴手续,年内可缓解资金压力800多万元。
在助企纾困的同时,考虑到职工的利益,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有条件的企业,在经济效益好转时,要为职工补缴缓缴的公积金,或调整恢复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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