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出台府院聯動機制 切實推進行政爭議源頭治理
人民網哈爾濱4月11日電 (劉婷)為給人民群眾提供實質化解行政爭議多元平台,積極助力法治政府建設,深入推進行政爭議多元解紛工作,4月11日,哈爾濱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和市司法局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召開哈爾濱市府院聯動源頭治理行政爭議工作室揭牌儀式、新聞發布會和座談會。
發布會現場。圖片由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供。
今年3月份,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與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出台《關於建立府院聯動源頭治理行政爭議工作機制的意見》,明確要求建立府院聯動工作新機制,從基本原則、運行方式、程序銜接三方面,對聯席會議召開、工作數據通報、聯動協調職責以及爭議調處等工作進行規定,並細化調處過程中期限扣除、証據保全、調解協議、無爭議事實、不誠信行為的處理等具體工作內容。同時,還建立健全了調處行政爭議過程中源頭預防、前端化解、判前和解、監督保障等工作機制,以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要求對行政爭議調處工作進行全面部署。為貫徹落實該意見,建立有效工作載體,“哈爾濱市行政爭議多元聯合調處化解中心”和“行政法官工作室”分別在哈爾濱市法院和市司法局挂牌成立,這一舉措不僅是“府院”之間的優勢互補和良性互動,更是人民法院踐行能動履職、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有益探索。
在新聞發布會上,哈爾濱市司法局、哈爾濱市法院介紹了府院聯動源頭治理行政爭議工作機制的特點以及出台的背景、意義,發布了《行政爭議源頭預防機制》《行政爭議前端化解機制》和《行政爭議判前和解機制》《行政爭議多元化解監督保障機制》。府院聯動源頭治理行政爭議工作機制相較於訴訟解紛模式,具有多元性、對話性、協商性、靈活性等特質,在尊重和保護群眾訴訟權利基礎上,為群眾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行政爭議解決途徑,不僅能兼顧“情理法”,更能促進行政爭議源頭化解和實質化解。
下一步,哈爾濱中院將繼續致力於減少行政爭議、遏制行政訴訟增量,積極推動法院主導型解紛機制向融入社會治理大格局轉型,通過行政爭議源頭治理工作平台,將行政調解、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有機銜接,深度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努力為哈爾濱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營造更加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和更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為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貢獻法院智慧和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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