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立法守初心 良法善治惠民生——佳木斯市行使地方立法權十周年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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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人民網哈爾濱8月19日電 (記者尚城)車流穿梭的佳木斯商圈,百貨大樓周邊道路整齊劃一的停車泊位﹔醫院、學校出入口,短時臨停區域方便群眾即停即走﹔過去車輛亂停、事故多發的路口,現在標線清晰、通行井然有序……如今,行走在佳木斯市的大街小巷,停車有序、出行順暢的圖景,是地方立法惠及尋常百姓最直觀的寫照。
2016年黑龍江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作出決定,正式授予佳木斯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地方立法權,十載春秋,一部部接地氣、惠民生的地方性法規相繼出台。《佳木斯市城市機動車停車條例》正是其中極具代表性的民生立法樣本,從群眾“停車難、停車亂”的呼聲出發,把街頭巷尾的民生痛點,轉化為剛性管用的法治規范。
隨著城市發展,機動車保有量持續攀升,老城區泊位先天不足,商圈醫院“一位難求”,部分路段“僵尸車”長期霸佔公共車位,部門權責劃分不清,“停車難、停車亂”成為城市治理的頑瘴痼疾,社會各界呼喚專門立法破解困局。
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應。2024年,佳木斯市人大常委會嚴格遵循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原則,廣泛征求意見、深入開展論証,以高度的民生責任感,將機動車停車納入立法計劃,人大代表、法律專家、行業從業者、市民群眾多方參與,小到30分鐘免費停車、殘疾人三小時免費停放的惠民條款,大到部門職責劃分、泊位設置禁止情形等都經過反復推敲,經過一系列嚴謹的立法程序,《條例》經黑龍江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佳木斯市城市機動車停車條例》就此應運而生。
自2016年獲授地方立法權以來,佳木斯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牢牢把握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核心遵循,先后出台地方性法規及決定12部、修改3部,逐步構建起一套貼合市情實際、彰顯三江地域特質的地方性法規制度體系,把制度優勢轉化為市域治理的現實效能。
立足“不抵觸、有特色、可操作”原則,佳木斯市走出一條“小切口、小快靈、真管用”的地方立法路徑,守護北方水城生態,出台《佳木斯市城市綠化條例》,用法治保護綠水青山﹔賡續三江紅色血脈,制定《佳木斯市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利用條例》,讓珍貴紅色文脈獲得剛性制度護航﹔直面城市運行中的民生堵點,以精准立法破解物業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等城市治理課題,讓每一部法規都扎根城市生活土壤,回應群眾真實訴求。
從“依法有權立法”到“善於用好立法”的跨越,從“有法可依”向“良法善治”的深度進階,一部部帶著佳木斯溫度的地方性法規,不只是紙面上的制度條文,更是守護民生福祉、規范社會運行、賦能振興發展的法治利器。
未來,佳木斯市人大常委會將緊扣全市發展中心任務,統籌推進立法、普法、守法,讓法治精神浸潤城市治理全鏈條,為佳木斯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法治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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