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市制定《扶持企业发展意见》优化产业结构改善营商环境

2020年01月03日16:37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人民网哈尔滨1月3日电 1月2日,尚志市召开专业招商分局启动招商誓师大会。会上,为进一步抢抓地方经济发展机遇,完善扶持政策,优化产业结构,改善营商环境,结合尚志市实际情况,发布了《尚志市进一步扶持企业发展若干意见》(试行),共有四章三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

工业企业扶持政策

1.新签约注册、符合尚志市产业发展方向的规模工业企业,优先支持土地供应,以基准地价作为土地招拍挂起拍价格,办理用地手续。

2.新签约注册、符合尚志市产业发展方向的规模工业企业,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并投产后,给予产业项目建设资金奖励。

3.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4.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后,前3年按照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100%予以资金奖励,后2年按照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50%予以资金奖励。

支持产业孵化(器)、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及专项产业园区建设

1.领办、创办产业孵化器、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及专项产业园区的企业,厂房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资金奖励。

2.每引进一家生产经营满1年、年地方经济发展贡献2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一次性给予领办、创办园区企业10万元的资金奖励。

3.对于连续3年地方经济发展贡献每年都超过500万元的产业孵化器、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及专项产业园区(政府承租的园区除外),给予扶持奖励。

4.入驻政府承租运行的产业孵化器的企业,租赁期间合法生产经营、按期缴纳相关费用、依法纳税的,可享受房租减免优惠政策。

楼宇经济项目扶持政策

1.楼宇经济企业的认定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尚志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截至上一年度,全资或绝对控股公司、分公司在尚志市外不少于1家;年度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不少于1000万元;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或年度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或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

2.新注册的楼宇经济企业(产业孵化(器)、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及专项产业园区引进的楼宇经济企业除外),按照不高于地方经济发展贡献50%的标准予以资金奖励,奖励期限3年。年度地方经济发展贡献2000万元以上的楼宇经济企业实行“一事一议”。

3.年度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楼宇经济企业,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办公场所。

当前尚志市正处于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组建招商分局是尚志市委、市政府改进招商引资方式方法,提升招商引资工作质量水平的重要举措。(焦洋、王峰)

(责编:邹慧、李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