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政策解读

黑龙江:为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发放贷款16亿元

2020年02月06日19:24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人民网哈尔滨2月6日电(韩婷澎)来自黑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进展情况第九场新闻发布会的消息,疫情防控期间,黑龙江银保监局通过四方面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引领,指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增加中小企业信贷规模。一方面,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主动加强服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黑龙江银保监局联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信厅,协调20家金融机构预留总额不少于96亿元信贷规模,支持全省重点企业正常经营和应急生产。另一方面,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引导金融机构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加大信贷融资供给,做好受困企业的金融服务。

着力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各金融机构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特别是对疫情防控必需、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等重点领域的中小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确保特殊时期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低于历史同期融资成本。

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引导各金融机构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的融资需求,建立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持续开展“百行进万企”活动,引导全省金融机构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话、微信等线上形式,持续与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开展对接,着力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继续落实与省工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融资需求对接机制,每天两次推送资金需求企业名单,指导金融机构积极作为、特事特办,截至2月6日,已为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发放贷款16亿元。

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确保企业正常经营运转。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给予合理展期或续贷。进一步推广无还本续贷政策,提高不良贷款监管容忍度。同时,继续督促保险业履行社会责任,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实现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真正做到应赔尽赔。

(责编:王艳、李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