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入城人员有关要求的通告

2020年02月17日16:29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入城人员有关要求的通告

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遏制疫情扩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入城人员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1、从即日起,进入七台河市区(新兴区、桃山区、茄子河区)人员(来七台河公出、应急保障、运输物资等短暂中转人员除外,但需出具相关证明手续),均应居家或集中隔离14天。拒绝接受居家隔离、集中隔离等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责任。

2、计划入城人员须按照我市《关于对返程人员及外地市人员实行入城在线申报制度的通告》要求,扫描“申报二维码”使用“七台河市入城信息在线申报”系统,如实申报个人相关信息,多人同行需分别申报。

3、入城人员须签订《居家隔离承诺书》,自驾车在领取“临时通行证”后方可入城,要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到达居住地社区(乡镇)报到,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必须确保个人申报的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对于瞒报、谎报、不如实上报旅居史及密切接触史等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居家隔离期间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居家隔离防控指南》做好隔离防护。

4、在七各机关单位、各行业组织、用工单位、各乡镇(社区)要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告之近期有入城意愿的亲朋工友,督促其提前进行扫码申报并遵照执行我市隔离管控要求。

特此通告。

七台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6日

 

(责编:邹慧、李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