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哈尔滨2月19日电(韩婷澎)来自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的消息,2月16日,黑龙江省正式启动应用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治疗重症、危重症患者的“病毒特异性抗体”临床治疗方法。首批采集的“恢复期血浆”制备完毕并合格通过病毒检测,开始应用于临床救治。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二级调研员赵昱辉介绍,根据国家的指导,黑龙江省迅速行动开展康复患者“恢复期血浆”治疗工作,2月16日,省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开展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治疗重症、危重症患者的通知》,组织对黑龙江省新冠肺炎康复者捐献恢复期血浆筛查、宣传、动员工作,正式启动黑龙江省应用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治疗重症、危重症患者的“病毒特异性抗体”临床治疗方法。同日组织省血液中心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编写制定包括采集、制备、贮存等严格质量控制程序的《全省“恢复期血浆”采集技术操作(试行)方案》,协调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为开展“恢复期血浆”采集提供单采血浆设备和技术支持。
2月17日,经过各市(地)定点医院临床医师预评估筛选推荐,全省首批共有21位新冠肺炎康复者提出无偿捐献“恢复期血浆”意愿。
2月18日,在省血液中心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指导下,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下,黑龙江省卫健委在绥化市中心血站首批组织了6位康复者采集血浆,经过初筛,最终采集了3位康复者无偿捐献的“恢复期血浆”。
2月19日凌晨,首批采集的“恢复期血浆”制备完毕并合格通过病毒检测,上午制备的血浆已送至承担全省重症治疗任务的哈医大一院群力分院,开始应用于临床救治,救治效果将在今后几日由专家进行评估。
赵昱辉说,从2月20日开始,黑龙江省卫健委计划先后在哈尔滨市、佳木斯市、齐齐哈尔市等地继续采集制备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为临床救治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将对“恢复期血浆”治疗情况及时跟踪、及时研判,既保障重症和危重症患者的安全,也保障好献血者的健康。
“但是不是每一个康复者都能最终成为捐献者。”赵昱辉说,因此,要想获得更多的血浆治疗重症患者,就需要更多的康复者自愿捐献血浆。
发布会上,黑龙江省卫健委呼吁全省有更多的新冠肺炎康复者伸出手臂,“献出新生血浆、挽救同胞生命”,能够让爱心接力、让生命接续。凡是年龄在18至55岁,无经血传播疾病,目前身体状况良好,经临床医师评估合格的康复者都可以捐献血浆。为鼓励无偿捐献“恢复期血浆”的善举,黑龙江省执行“捐献200毫升血浆视为捐献一次全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