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尔滨市住建部门获悉,4月21日是哈尔滨市延期供热首日,哈尔滨市多家供暖企业继续加强供热,居民室内温度最低不得低于18摄氏度。
对于延期供热首日,部分居民反映暖气凉、没有感觉到延期供热的问题,哈工程大学暖通专业孙刚教授进行了分析:集中供热采取的是低温常供的方式,通过散热器、地热管等散热设备持续向房间内输送热量,与房间窗、墙的散热量达到平衡,进而维持室内空气一定温度。为维持室内空气温度标准不变,供热循环热水温度需要随着室外温度变化进行调整。目前哈市已从供热高寒期进入末寒期,供热循环热水温度需要进行相应调整,随着室外温度的升高供热循环热水温度需要相应降低。以人体体表温度36摄氏度为例,散热器等设备表面温度30摄氏度,虽然手摸着感觉凉,但由于存在温差,仍向20摄氏度室温的房间输送热量。供热效果不是体现在散热器等设备表面温度是否高于体表温度,而是体现在达到热平衡状态下的室温。
如市民室内温度低于18摄氏度,可联系相关供热企业反映问题,如供热企业未及时进行解决,市民可向各区供热主管部门投诉。
各区供热主管部门投诉电话:
阿城区供热办投诉电话:53966392平房区供热办投诉电话:86520647双城区供热办投诉电话:53164777松北区供热办投诉电话:88080677香坊区供热办投诉电话:82312319道里区供热办投诉电话:84502319道外区供热办投诉电话:88944375南岗区供热办投诉电话:82706055呼兰区供热办投诉电话:5737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