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问责87名责任人

2020年05月09日09:48  来源:生活报
 
原标题:我省问责87名责任人其中“厅官”12人

日前,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开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针对督察组移交的6方面17个具体问题责任追究线索,对87名责任人问责,其中厅级干部12人。通过一年多的整改,全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反馈意见以来,黑龙江省出台《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建立联防联治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2017年至2019年年底,全省检察机关受理涉嫌破坏环境资源起诉案件3594件,全省法院审结环境类案件3225件。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展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一法一例”执法检查,推动环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黑龙江省对督察组针对移交的环境信访案件,对321个问题线索进行核查问责,对1084名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其中,判处有期徒刑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54人。针对督察组移交的6方面17个具体问题责任追究线索,对87名责任人问责,其中厅级干部12人。(记者 丁燕)

(责编:王思迪、邹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