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营造拴心留人良好环境 人才购房享有“政策福利包”

2020年05月17日07:41  来源:黑龙江日报
 
原标题:人才购房享有“政策福利包”

  为让人才能够引得进、安得下、留得住,近日,伊春市出台《伊春市人才购房支持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向引进人才提供“零首付”“优惠价”“装修贷”等购房福利,创新打造从购房到装修各环节一体支持的人才安居保障“政策包”,积极营造拴心留人良好环境。

  伊春市此次出台的《办法》支持对象包括2019年1月1日以后通过选调、遴选、考录等方式进入市直机关工作的公务员,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调入等方式进入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通过企业自主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进入市中心区企业工作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企业职员,其本人(配偶)在市中心区购买首套住房将享受购房优惠政策,实现了行政、事业、企业各领域人才全面覆盖。

  《办法》明确了采用市场机制和政策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向人才购房安家提供政策支持。主要包括:价格优惠和零首付,由市住建局、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与市中心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有关事宜,确定团购价格和零首付优惠,向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低于市场成交价格的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为符合条件人才购房垫付首付款,购房人才分期偿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需要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首套房贷款比例80%,二套房贷款比例70%,贷款最高额度可达6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银行提供商业银行贷款,同时向购房人才提供装修及购买家电信用卡分期贷款,享受基准利率。

  为做到流程简化,服务便捷,伊春市在市行政资源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向购房人才提供“一单”申报、“一窗”受理的“一站式”便捷服务。申请人提交《伊春市人才享受购房支持政策申请单》,为确定首套房、操作优惠价购房和零首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业务提供必要信息,经过“人才资格确认”后,即可享受相关购房政策支持。市住建局还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源条件和资信综合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充分保障购房人才的利益、权益。(沈晓光 记者 贾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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