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哈尔滨5月18日电(苏靖刚)来自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的消息,日前,省医疗保障局与省卫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各地医疗保障部门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适当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支付政策,拉开各级医疗机构间的报销比例。
《通知》要求相邻级别医疗机构间的报销比例差距要不低于15个百分点,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比如,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和一级医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0%,那么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就不能高于75%,三级医院就不能高于60%。同时,对不按规定转诊转院(急诊、抢救除外)的参保患者,报销比例在属地现有异地就医报销标准基础上降低50%。通过实施差异化医保支付政策,更好促进人民群众合理有序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