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可延期至7月31日 免收滞纳金

2020年06月03日17:13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人民网哈尔滨6月3日电(苏靖刚)来自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的消息,为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出台政策,允许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延期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文件规定,各市(地)可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当地实际,对受疫情影响造成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继续实施延期缴费政策,延期缴费期限最长可到7月31日。延期缴纳医疗保险费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享受。对受疫情影响的省直生产经营困难参保企业继续实行阶段性延期缴费政策,延期缴费至7月31日,延期缴费企业应于7月31日前足额缴费。

据悉,今年2月份省医保局已出台政策,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可延期缴纳至4月30日,全省累计延期缴纳医保费8.5亿元,有效缓解了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资金周转压力,这次是对该政策的延续。

(责编:王思迪、李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