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高质量发展 大庆取消和承接71项行政权力事项

来源:大庆日报

2020年06月04日08:24  
 
原标题:推动高质量发展 大庆取消和承接71项行政权力事项

近日,大庆市发布了《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应取消和承接71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对应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6项,对应承接行政权力事项55项。

据悉,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对照省政府相关文件,经征求各单位相关意见,与相关部门对接确认后,结合市司法局出具的审核意见,起草了该《决定》,并呈报市政府。市政府对省级取消的行政权力中涉及大庆市本级的进行了相应取消,对省级下放的行政权力进行了承接。这些事项涉及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12个职能部门,不少事项与市民生活、企业发展息息相关。

其中,取消的16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包括,“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等行政许可5项,“权限内土地登记”等行政确认2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等行政征收2项,“无食盐准运证托运或者自运食盐的处罚”等行政处罚6项,“对水泥生产企业或建设单位未缴纳专项资金行为加处滞纳金或罚款的行政强制”行政强制1项。

承接的55项省级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认定”等行政许可14项,“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等行政确认3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筹备设立期间招收学生的处罚”等行政处罚37项,“中、省直属企业集体合同审查”其他行政权力1项。市政府要求,各县区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做好相关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开。对于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各单位要从职能转变的角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目前,《决定》已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qing.gov.cn/)公布。(记者 徐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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