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整治机构设置“小散弱”“虚大空”等问题

“瘦身”提质 “健身”增效

本报记者 郝迎灿

2020年06月05日07:4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原标题:“瘦身”提质 “健身”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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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事分开不彻底、体制机制不活、服务质效不高……针对地方事业单位存在的诸多问题,黑龙江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坚持精简效能和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大力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和布局结构,并将精简下来的编制重点用于保障教育医疗等社会民生领域。

政事分开不彻底、机构设置“小散弱”“虚大空”……一段时间以来,黑龙江一些事业单位存在体制机制不活、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高、公益与市场不分等突出问题。

自2018年3月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黑龙江省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以来,黑龙江全面梳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底数,分类改革,坚持精简效能和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大力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和布局结构,力促公益服务质量实现提升。

压缩“虚大空”单位编制规模,整合撤并“小散弱”事业单位

改革前,黑龙江省教育厅17个直属事业单位有11个在编人数不足10人,最少的一个仅有2人;省教育学院一家单位却有450余人,“单在教研指导这块,全国同类院校最多百八十人,我们有多少?240多人!人浮于事现象突出。”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院长庄严说。

2018年9月,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教育评估院、省教育学院等7家事业单位合并组建成立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以“七合一”为引领,省教育厅挤水分、去泡沫,大刀阔斧精简编制和机构。现在,厅直属事业单位缩减至7个,精简59%;事业编制减少到941个,减少34%。

根据实际调研情况,黑龙江打出组合拳:压缩“虚大空”单位编制规模。对机构编制规模与职能作用不匹配,规模较大、公益职能有限,长期大量空编的单位,压缩编制数量,合理确定编制规模;清理撤销“空壳”单位。批准设立时间超过两年,仍未进人落编,组织机构空壳化、职能任务空心化、单位设立有名无实的“空壳”事业单位一律清理撤销;整合撤并“小散弱”事业单位。重点对省直编制30名及以下、市(地)编制5名及以下、县(市)编制3名及以下单位进行整合撤并。

截至今年一季度,黑龙江省直涉改事业单位精简52%、事业编制精简30%、内部机构精简28%、领导职数精简30%,市县事业机构精简21%、事业编制精简17%。

“在做减法的同时做好加法,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精简下来的编制重点用于保障教育医疗等社会民生领域。”黑龙江省委编办一级巡视员、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东民说。

公益类事业单位破除逐利机制,经营类事业单位撤并、重组、划转

“单位一层门面房出租后,开起了小餐馆、药店;食用菌中试基地搞起了生产,种出的木耳直接卖给市场。”黑龙江省科学院人事处处长姜宏宇说,“最艰难的时候,110多名职工一度只剩下四五十号人。”改革前,黑龙江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属于未分类定位事业单位,经费自筹,科研人员只得一头忙科研、一头忙赚钱。

2019年4月,研究所被明确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收回出租房屋,扩建微生物种质保藏中心;停止小作坊式的食用菌生产销售业务,中试基地回归试验属性。

“现在研究所立足本省实际做服务,针对食用菌品种选育、微生物肥料等‘企业做不了、大学够不着’的应用技术展开攻关。”研究所副所长于德水说。

强化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公益一类单位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公益二类单位不得从事面向市场的竞争性业务并取得竞争性经营收入。”黑龙江省委编办二级巡视员高嗣文说。

黑龙江省计算中心原属公益二类单位,有员工凭借人脉资源到各厅局招揽信息化建设项目,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改革后,以计算中心为班底,全省整合5家单位组建成立新的公益一类单位——省政务大数据中心。

“新机构挂牌后,所有人员一律不得搞经营创收,早先设立的公司也必须全部退出、彻底脱钩。”黑龙江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党委书记、原省计算中心主任张毅称,“半年多时间,我们在建设龙江政务‘一网通办’总门户、打破部门数据壁垒方面已卓有成效。”

与此同时,黑龙江稳步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通过撤并、重组、划转等方式,省直经营类事业单位精简近百家,收回事业编制800余个。”李东民说。

“撤”“并”共举,彻底剥离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

仅有18个人的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却承担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核发、林木种子质量监督检查等20项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既‘越位’又‘缺位’,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省林草局二级巡视员孙伟滨说。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推进以来,黑龙江省全面梳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底数,分类改革。“梳理发现,共有8家事业单位承担37项行政职能。”孙伟滨说,按照职能相近原则,37项行政职能已全部划归机关处室。

“现在,林木种苗管理总站变为林木种苗服务总站,真正回归了主业。”省林草局人事处副处长胡明说。

刀刃向内,“撤”“并”共举,黑龙江彻底剥离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省直99家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中,8家完全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撤销原事业单位,收回事业编制97名;46家部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剥离划归行政机关,原事业单位回归公益服务职能,或与其他单位进行整合撤并。”李东民说。

省住建厅原有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总站等4家承担行政职能的参公事业单位,职能交叉、重复设置。“招标造价管理职能划归到建筑业管理处,指导墙体材料改革职能划归到建设标准与科技处。”省住建厅党组书记杨春青表示,为了保证行政职能收得回接得住,厅机关设立质量安全管理监督处,承担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安全监督总站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强化了质量安全工作的服务能力和监管效果。

此外,黑龙江结合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规范事业单位名称设置。“改革后,省直有60余家事业单位不再使用‘委、办、局、处’等行政性称谓。”高嗣文表示。

(责编:赵怡、李忠双)